6月3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出台了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共有1759个海关编码商品被列入该目录。其中,25个旧印机类商品禁止进口,98个造纸类商品禁止出口。与2008年版的目录相比,2009年版的目录中造纸和印机类产品只做了些微调。
在2009年版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有25个印机类商品被列入其中,其禁止方式为旧机电产品进口。旧机电商品,印刷界通常称之为二手机。禁止进口的二手印刷机主要有静电感光式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和复印机、加密传真机、感光复印设备、数字式喷墨印刷机、数字式静电照相印刷机、印刷用辅助机器、扫描头、热敏打印头、其他数字印刷设备的零件等。
另外,有98个造纸类商品也被列入该目录,其禁止方式为出口。禁止出口的造纸类商品分为纸浆、木浆、纸和纸板。同时还禁止开展进口料件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商品的加工贸易(如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等)。
公告称,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进口商品目录的,凡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入,或从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经实质性加工后进入区外的商品,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进口商品管理。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出口商品目录的,凡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出,或进入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加工生产的商品,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出口商品管理。前述商品未经实质性加工不得直接出境。
据了解,2008年版的目录新增了39种高污染的商品,而2009年版的目录则将不属高排放和高能耗的79个商品从禁止类目录剔除了。2009年剔除的商品主要包括部分植物和轻工产品、金属化合物、石化产品、钢铁及有色金属产品等,这对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保持外贸稳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