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8 17:37:38 周日
  忘记密码
帐号
密码
  
首  页 | 文化新闻 | 出版社 | 发行单位 | 出版观澜 | 馆配 | 图书 | 音像 | 报刊 | 电子出版物 | 文化艺术品 | 诗意名城 | 一字千金
动  漫 | 休闲游戏 | 手机小说报 | 视 频 | 文交会 | 文化焦点 | 名家名作 | 我新我秀 | BBS | EMBA | 29中 | 总平台
 江苏发行网 >>> 文化新闻
热点关注:印刷复制行业中的“文化产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8月7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782 次  进入论坛

     伴随着产业布局的政策调整,今年年初,国家出台的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部分印刷复制企业搭上了利好的班车。近年来,全国各地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设立了各种名目的产业项目发展资助资金,今年的文化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自二季度以来陆续启动。就记者所了解到的情况看,北京、江苏、广东、湖南、河南、重庆、山东、甘肃、浙江等省(区、市)以及各省内一些文化产业重点发展地区的文化产业项目资助资金,已经吸引了众多与“文化”二字相关的印刷复制企业。然而,关于“文化产业”的具体所指,什么样的企业项目可以划归“文化产业”?这仍然让业内一些企业有所疑问,这里我们就这个话题作一下回顾和了解。
    2004年3月,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公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根据这个分类,我们可以找到印刷业在“文化产业分类”中较为明确的位置。
    针对2004年出台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05年国家统计局、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相关部门编制了《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该框架进一步规范了文化产业及文化相关产业的范围:提供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和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具体可划分为“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
    今年3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出版印刷等文化产业税收政策通知,其附件也列举了“文化企业的具体范围”。其中包括:经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设立的只读类光盘复制企业、可录类光盘生产企业。采用数字化印刷技术、电脑直接制版技术(CTP)、高速全自动多色印刷机、高速书刊装订联动线等高新技术和装备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印刷企业。

作者:王凌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留言信息:
暂无留言信息

请您留言: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欢迎注册 验证码 等于?

注意事项:
  •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苏ICP备10223332号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25-51861377 举报邮箱:1720601057@qq.com

热点新闻  
诗意·昆曲·辉映古今——【...
关于有奖征集第九届江苏读书...
关于有奖征集第二届江苏书展...
关于开展首届江苏书展主题词...
一字千金·第1个月冠军诞生
【诗意•名城】...
地铁完美呈现【诗意R...
周跃敏荣获第九届长江韬奋奖
首届江苏书展4月22日在南...
江苏发行网点击开通
最新信息  
传媒行业:产业振兴规划产生巨...
向普通劳动者致敬
苏州6家印企命名“重合同守信用...
湖南出台16条政策加快文化产业...
196家出版单位报名参加法兰克福...
黑龙江出台意见指导农家书屋图...
国营印刷企业学会“自由恋爱”...
学术出版的创新与传承
过分奢华的包装将消失 具体罚则...
江西:在服务大局中实现创新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汇款方式 | 帮助中心 | 合同下载
在线客服: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二 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苏B2-20100342 备案号:苏ICP备10223332号-2
网站服务电话:025-51861377 发行协会电话:025-83361842 服务邮箱:admin@jsfxw.com
版权所有 上书房 法律顾问团:鲍平 律师、邱宝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