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6 13:33:30 周五
  忘记密码
帐号
密码
  
首  页 | 文化新闻 | 出版社 | 发行单位 | 出版观澜 | 馆配 | 图书 | 音像 | 报刊 | 电子出版物 | 文化艺术品 | 诗意名城 | 一字千金
动  漫 | 休闲游戏 | 手机小说报 | 视 频 | 文交会 | 文化焦点 | 名家名作 | 我新我秀 | BBS | EMBA | 29中 | 总平台
 江苏发行网 >>> 文化新闻
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10月15日施行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0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623 次  进入论坛

    与全国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颁布近5年后第一次进行了修订。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令,修订后的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

    据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是2005年1月颁布施行的,几年来为规范记者证核发、使用以及保障持证记者的权利义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而这次修订,是在认真分析近年来新闻记者证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根据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和加强社会监管的要求,充分吸收近几年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从切实履行总署监管职责、维护群众利益、保护记者权益的角度,对规章相关条款进行了完善。

    据记者了解,新版记者证管理办法,从原来的5章31条增加到6章40条,其修改内容主要包括:

    ——进一步明确了规章的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新闻记者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经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

    ——进一步明确了新闻记者的定义。“本办法所称新闻记者,是指新闻机构编制内或者经正式聘用,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

    ——强化了对新闻采访权益的保护。本次修订在总则中增加了新闻机构和记者权益保护的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进一步加强了新闻记者职业规范要求。强调指出:新闻采访活动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新闻记者不得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者兼职、取酬,不得借新闻采访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不得创办或者参股广告类公司,不得借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

    此外,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还就新闻机构的管理规范、完善记者证年检规范等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机构及人员法律责任,特别是明确规定了“新闻机构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非新闻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假借新闻机构或者假冒新闻记者进行新闻采访活动”,并对此类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来源:新华网)




 
留言信息:
暂无留言信息

请您留言: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欢迎注册 验证码 等于?

注意事项:
  •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苏ICP备10223332号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25-51861377 举报邮箱:1720601057@qq.com

热点新闻  
诗意·昆曲·辉映古今——【...
关于有奖征集第九届江苏读书...
关于有奖征集第二届江苏书展...
关于开展首届江苏书展主题词...
一字千金·第1个月冠军诞生
【诗意•名城】...
地铁完美呈现【诗意R...
周跃敏荣获第九届长江韬奋奖
首届江苏书展4月22日在南...
江苏发行网点击开通
最新信息  
加强海外舆论阵地建设 新华通讯...
肩负媒体责任 合作开辟未来
印刷业是否能从5万亿美元中分羹...
江苏举办新闻出版辉煌60年图片...
“诚信江苏与新闻出版”演讲大...
中方向WTO上诉重审出版物市场准...
5年投5亿元 中移动手机阅读基地...
中央国家机关第五次读书活动
法出版机构起诉谷歌寻求2209万...
2009年数字彩色印刷市场现状分...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汇款方式 | 帮助中心 | 合同下载
在线客服: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二 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苏B2-20100342 备案号:苏ICP备10223332号-2
网站服务电话:025-51861377 发行协会电话:025-83361842 服务邮箱:admin@jsfxw.com
版权所有 上书房 法律顾问团:鲍平 律师、邱宝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