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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1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058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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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法院日前对三起“扫黄打非”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犯罪嫌疑人赵卫东有期徒刑3年,犯罪嫌疑人沈大刚有期徒刑2年,犯罪嫌疑人王海龙拘役6个月。 赵卫东贩卖盗版光盘案。赵卫东在青岛市市北区无棣二路2号乙销售录音带及CD、VCD光盘。2008年4月7日,市北区文化局和公安市北分局接群众举报,在无棣二路2号乙将正在销售盗版光盘的赵卫东抓获,当场缴获涉嫌盗版光盘3074盘。经青岛市文化局鉴定,3074盘光盘中3072盘为非法音像制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卫东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王海龙贩卖淫秽光盘案。2008年4月23日,王海龙从青岛市辽宁路电子信息城购进淫秽及盗版光盘后,多次到青岛市市南区基隆路金麦园农贸市场销售,共计销售光盘10余盘,获利10余元。2008年4月29日,王海龙再次在基隆路金麦园农贸市场销售淫秽光盘时,被市南区文化局和市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当场缴获涉嫌淫秽光盘135盘。经青岛市公安局鉴定,135盘光盘均为淫秽物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王海龙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沈大刚贩卖盗版光盘案。2007年11月以来,沈大刚以营利为目的,从即墨市小商品批发市场内大量购进电影、电视剧盗版光盘,在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53号青岛天桥综合市场向路人销售,后被抓获,缴获涉嫌盗版光盘2239盘。经青岛市文化局鉴定,2239盘音像制品均为非法音像制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沈大刚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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