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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5月7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799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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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召开教辅材料出版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图书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管理的通知》和出版管理司《关于江苏人民出版社等15家出版社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认为,总署核准了我省15家出版社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完全符合江苏教育大省的实际,充分体现了总署对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信任。同时,也对教辅材料出版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会议强调,一定要做到“五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核准科目出版。从即日起,未获核准的科目,不得再安排相关选题;此前已出版的,自2012年6月1日起,不得再安排重印或再版。二是严格控制编辑在岗在位。根据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教辅材料出版编辑人员,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符合申报资质的四条要求,省局定期对编辑在岗和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三是严格考察作者专业背景。严格把握作者的专业水平和驾驭选题的能力,加强对作者专业背景的审核,建立作者情况档案。四是严格把握教辅材料质量关。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严格执行选题论证制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确保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规格、开本、版式、装帧、校对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省局在每年春季和秋季,组织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五是严格遵纪相关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出版单位因违反国家法律和出版管理法规受到省级以上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取消其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来源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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