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驻内蒙古记者阿勒得尔图 通讯员王晓松报道:首次以探讨、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主题的全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于7月27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志今表示,近年来,中国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据统计,截至“十一五”末,国家通过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共补助民族地区资金9.13亿元,8个民族省区每10万人拥有的文化单位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批富有民族特色的节日群众文化活动正蓬勃开展。中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更加健全。目前,55个少数民族共有433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占总数的35.5%;全国36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少数民族项目为14项;自2008年起设立的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有5个为少数民族实验区。
杨志今说,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势头良好,当地丰厚的文化底蕴得以被挖掘,特别是随着一系列有利于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出台后,助推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入历史发展最好时期。
刘新乐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着力点,以实施文化重点工程为切入点,以文化设施为载体,以文化服务为核心,不断加大建设力度,使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入快速发展阶段。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实用便捷的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初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公共文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北京大学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国新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了专题讲座。与会代表就文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讨论稿)》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意见》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可操作性。
来源:中国人民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