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发行网 >>> 文化新闻 |
 |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557 次 进入论坛
|
|
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5·11”贩卖淫秽物品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5月,苏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市场检查时,在市区一音像店当场查获淫秽光盘数千张。经查,犯罪嫌疑人尹某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淫秽光盘2186张,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故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来源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点击更多特别关注
》》查看更多报刊信息
|
 |
留言信息: |
 |
 |
请您留言: |
 |
 |
注意事项: |
-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苏ICP备10223332号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25-51861377 举报邮箱:1720601057@qq.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