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日前,如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建设管理使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涵盖了农家书屋基础设施建设、农家书屋服务管理和活动开展、人才资金保障机制等多方面内容。
《意见》指出,农家书屋选址要合理科学规划,一般设置在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与数字农家书屋、农家书店合并建设。村(社区)公共服务面积较小的,可与党员远程教育中心、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大学生为民服务信息社等相似功能室合并设置。
《意见》规定,要认真落实农家书屋正常开放和图书免费借阅制度,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节假日和暑假期间需适当延长,现场阅读和外借全部免费。以农家书屋为载体,拓展和延伸服务手段,开展读书活动、展览活动、知识培训活动和娱乐活等,认真做好农家书屋宣传工作,在书屋周边建阅报栏和板报栏,宣传农家书屋活动计划与活动展影。农家书屋管理员要做到随缺随补,镇文化站工作人员要及时到场,做好监督交接工作,防止图书等资产流失。各村(社区)要配备1-2名热心文化事业的退休干部或教师作为文化志愿者,实行AB岗制,协助管理农家书屋日常工作。各镇为农家书屋管理员每月发放100-200元的考核奖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每年要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农家书屋图书更新费用,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阅读需求。(来源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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