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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个音乐舞蹈类项目参加展演庆祝中国“文化遗产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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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6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32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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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第十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同时宣传和展示江苏传统音乐舞蹈保护成果,提高全民和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6月13日,2015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活动《乐舞金陵》传统音乐舞蹈展演在秦淮区老门东街区大舞台举行,省文化厅副厅长吴晓林、南京市文广新局局长刁仁昌、副局长郑玲玲及秦淮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出席并观看了演出。
此次参加展演的有1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舞蹈类项目,都有着浓厚的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也代表着全省传统音乐舞蹈项目的精华。整台演出有南京地区传统音乐舞蹈项目《留左大鼓》 、《高淳民歌》、《东坝大马灯》、《古琴艺术》(金陵琴派)、《六合民歌》、《横溪手龙》和《栖霞龙舞》,还有来自省内其它地市的省级非遗项目,包括《吴歌》(芦墟山歌·五姑娘)、《泰兴花鼓》、《徐州唢呐》、《邳州跑竹马》、南通《跳马伕》、《茅山号子》、镇江《南乡田歌》(车水号子)和南通《倒花篮》,充满着浓郁的地方特色。
资料来源: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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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联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为“四鸟绕日”金饰图案。图案中向四周喷射出十二道光芒的太阳,呈现出强烈的动感,象征着光明、生命和永恒。十二道太阳光芒与四鸟的“十二”与“四”是中国文化经常使用的数字,诸如十二个月、十二生肖、四季、四方等等,表达了先民们对自然规律的深刻认识。环绕太阳飞翔的四只神鸟,反映了先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自由、美好、团结向上的寓意。而整体完美的圆形图案寓意民族团结、和谐包容,圆形的围合也体现了保护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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