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发行网 >>> 文化新闻 |
 |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2月5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85 次 进入论坛
|
|
用10年左右时间,编辑出版3000本江苏典籍、300本江苏文库——江苏有史以来规模最大、全国同类工程中规模最大的文化工程“江苏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4日上午在南京启动。
江苏为何启动如此浩瀚的文化工程?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双传学介绍,这是为了梳理江苏文脉资源,保存江苏集体记忆,推进文化自觉与文化认同,以文本形态、数字化形态呈现“文化江苏”,再现江苏历史上的“文化高地”;彰显江苏对中华文化发展的历史贡献,在全球化时代自觉、完整、体系性地保留江苏文化地方性物种;同时,总结江苏文化发展的历史规律,为在当代江苏构建打造新的文化高地把准脉动。
工程自2016年启动,到“十三五”末形成重要阶段性成果,至2025年告一段落。拟编辑出版《江苏文库》(包括纸本与数字版),纸本规模3000册左右,共分六个部分:书目、文献、精华、方志、史料、研究。文献收录地域范围聚焦江苏,时间范围以传统为主,截止于1949年9月30日以前。
在启动会上,江苏学界“大拿”悉数到场。工程有一个权威的学术指导委员会,由著名学者、省文史馆馆长周勋初担任主任。87岁的周老冒着严寒,亲临现场,在他看来,既然要梳理江苏文脉,就要把握住江苏文化的两个特征,也是江苏对中国文化的重大贡献。首先,江苏是中国文化融合、发展和复兴的重要基地;其次,江苏是中国和海外文化交流的前沿,是近代中国开风气之先的地区。“把握江苏的文化特征,不仅能彰显江苏对中国文化的贡献,还有助于拟定日后的发展战略。这一巨大工程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江苏省委和省政府的文化自觉与战略高度。”
目前,全国省级层面,2006年湖南整理出版《湖湘文库》;2007年山东整理出版《山东文献集成》;2011年浙江整理出版《浙江文丛》;2014年广东整理出版《广州大典》。《江苏文库》的总规模超过兄弟省市已编和在编的任何一部同类著作。
南京大学教授莫砺锋认为,中国历史上向来有“盛世修典”的优秀传统。如今这样的传统日益受到国人重视,各地都开展文献整理工程,说明中国经济崛起、国力上升之后,整个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正在形成。
中国最早的诗文总集《文选》就出于江苏。这是由梁代昭明太子在1500年前组织学者编撰的,编纂地就在南京。放眼当代,江苏文史哲学科力量雄厚,出版业发达,足以担当这一最具开创性的文化工程。
因感到这是“在历史提供的机遇面前,启动一项可能让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先辈,但也需要用我们的智慧、心血去实现目标的工作”,省社科院副院长樊和平心情颇为激动。他认为,江苏文脉工程在实施策略上必须采取政府、知识精英、社会大众三位一体的文化战略联盟。这样一个严肃、严谨的工程,必须经得起学术和时间的检验,否则不仅是巨大的浪费,也会误导世人,贻笑后人,“这是对江苏学术能力包括学术组织能力的一次检阅和考验,需要建立起高度专业化并且可持续的专家队伍”。
《江苏文库》的出版主要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旗下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译林出版社承担。集团总经理周斌表示,将严格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厉行节约,通过制度、检查、审计等手段,确保出书、出人、出精神但不出事。
资料来源:新华报业网
相关阅读:
南京大学,简称南大,是一所源远流长的高等学府。追溯学脉古为源自孙吴永安元年的南京太学,近代校史肇始于1902年筹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多次变迁,1949年“国立中央大学”易名“国立南京大学”,翌年径称“南京大学”,沿用至今。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高校,首批“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计划”实施高校,也是九校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的重要成员和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高校。
截至2014年底,南京大学有鼓楼、浦口、仙林三个校区,28个直属院系,各类学生总计31304人。全校设本科专业8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博士后流动站3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13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有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
南京大学是哈佛大学白碧德主义影响下的中国“学衡派”的雅集地,被誉为“中国科学社的大本营和科学发展的主要基地”,被杨振宁称赞为“中国最顶尖的大学”。南京大学是“985工程”首批九所高水平大学中唯一未合并其他院校的高校,坚持“内涵发展”,保持“原汁原味”办学优势与特色,赢得社会“中国最温和的大学”美誉。
|
 |
留言信息: |
 |
 |
请您留言: |
 |
 |
注意事项: |
-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苏ICP备10223332号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25-51861377 举报邮箱:1720601057@qq.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