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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2月3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860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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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徐州“3·03”案分析说,该案涉案线索多、范围广、数量大、危害深,集中体现了当前制售非法报纸案件的五大特点:犯罪活动专业性强,手段职业化;犯罪团伙组织网络化,运作有序;大资金运作,规模化经营;依托高科技支持,作案工具现代化和跨省市作案,影响范围广。 据了解,在徐州“3·03”案中参与制售非法报纸的刘庆启等团伙骨干人员大多有过出版、印刷等从业经历,深谙出版物经营运作程序,随时掌握全国“扫黄打非”办发布的非法报刊查缴名录,屡次逃避打击。非法报纸编辑人员对舆情动态、社会热点问题很敏感,善于利用互联网收集各种信息,进行采编。团伙成员之间虽然不直接见面,但在非法报纸制作、编排、出版、批售等各个环节,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并采取市场化运作,形成了“编、印、发”一条龙的“地下报业集团”。经过多年经营,其销售网络不断扩张,还形成了企业营销化运作方式和区域销售发行网络。在此案的侦破中发现,该团伙拥有20多台电脑、移动硬盘等现代办公设备,聘请多名大专以上的专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下载军事、法制、时政类文章,制作手段从传统的手工编排发展到电脑排版、制样,并通过互联网“QQ”向印刷网点传输。 经侦查发现,自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刘庆启团伙先后在南京、石家庄等地印刷了《新周报》、《法制报》、《军事世界》、《天下武备》等48种非法报纸323.6万余份,仅向南京市广信印务有限公司支付印刷款就达160余万元。该团伙还在徐州编辑制版,在石家庄和南京等地印刷,将非法报刊通过网络销售到全国25个省90个地市县。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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