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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2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64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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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领域方面的重要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馆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1月17日,市图书馆馆组织全体馆员收看《〈公共图书馆法〉解读》视频讲座。讲座由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李国新主讲,李教授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对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深远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今后,市图书馆将以学习《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加强图书馆建设,切实履行好图书馆职能职责,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注重服务效能,让人民群众免费、均等地享受到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资料来源: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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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图书馆的前身为无锡县立图书馆,创建于1912年,由地方知名人士倡议筹建,是我国最早创建的公立图书馆之一。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更名为“无锡市图书馆”。2000年10月1日无锡市图书馆新馆正式落成开放,2002年7月1日全面开放。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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