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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非遗作品在“古题金解·勤廉我思”征集活动再创佳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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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0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25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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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秦淮区纪委组织开展的“古题金解·勤廉我思”作品征集活动结果正式揭晓,由秦淮区非遗传承人报送的3件作品纷获一、二等奖,秦淮区文化局获“优秀组织奖”,再创佳绩。此次活动,秦淮区纪委共收集作品400余份,共评选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优秀组织奖16个。区文化局报送的非遗传人孙辉的书画作品《路路清廉》、非遗传人卢克的根雕作品《天平》荣获一等奖,非遗传人刘文奎的书画作品《芳兰倚石生清幽教无尘》荣获二等奖,《路路清廉》寓意着从政为官,一路清廉;《天平》寓意着官位和清廉,兼需相平;《芳兰倚石生 清幽教无尘》寓意着人如芳兰,清幽芳华。
资料来源: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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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梅花篆字)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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