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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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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年7月5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599 次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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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群众》杂志社,省属各新闻出版单位、各有关高校,省新闻出版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新出厅字〔2012〕288号),部署开展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为认真做好我省的选拔推荐工作,现根据总署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就组织开展相关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遴选范围主要包括: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数字、网络出版单位(包括数字出版内容提供、数字化加工、数字内容平台投送、手持阅读终端生产单位等);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新闻出版类院校、设置新闻出版专业的高校以及新闻出版研究机构。 二、推荐对象 (一)在上述单位(部门)业务、学术、技术、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岗位工作10年以上,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在业务、学术、技术、经营管理、科研和学科等某一方面具有领军、带头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优先在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第一、第二批领军人才中推荐。 (三)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千人计划”的人员,以及获得“全国百名优秀出版人物”、“全国百名优秀出版企业家”称号的人员,可以直接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一、第二批领军人才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评选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2012年推荐人选年龄要求为50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三)推荐人选要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新闻出版导向,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德高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钻研业务、业绩突出、业内知名、群众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策划编辑的出版物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学术价值、使用价值、艺术价值或文化传承、传播价值。博学多才、业务功底深厚,在编辑理念、编辑方法上创新能力强,并对编辑活动产生显著影响。 2.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新闻事件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及时准确地辨别和反映时代发展的方向、要求,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氛围,采写(拍摄)和编发的作品深受群众喜爱,在国际国内产生广泛影响,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塑造国家良好国际形象,扩大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较高的新媒体技术水平及印刷、复制、生产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科技攻关、应用、组织管理能力,带领团队在开发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等方面卓有成效,在技术、工艺创新以及提高出版物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在出版物营销、版权贸易与服务、出版物制作及装帧美术设计等领域有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果,成绩显著,并对所在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5.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善于管理创新,在推进本单位改革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带领的单位(部门)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打造品牌、资本运作、兼并重组、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方面成绩显著。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和激励人才,单位内部管理高效规范。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和谐单位,取得显著成绩。 6.在新闻出版行业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完成了有重大学术价值及实践价值的科研课题,发表、出版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力和学术地位。主持或参与的重大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新闻出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材开发、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做出重要贡献。 凡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行为,参与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伪书制作、侵权盗版等非法新闻出版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 四、推荐名额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负责本地区新闻出版单位的人选推荐工作,有合适人选可推荐1名;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群众》杂志社可推荐1—2名,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可推荐2—3名;其他省属新闻出版单位由可视情推荐1名。 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直接推荐的人员,不占推荐名额。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群众》杂志社,省属各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统一审核并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推荐材料。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掌握参评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二)选拔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专家评审、差额确定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要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领军人才人选需报送: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要求写明推荐人选产生、公示及决定的过程)、《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及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直接申报的人选还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 2.《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采用统一的电子模板(可从http://www.gapp.gov.cn下载)。推荐表作为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名采用人选姓名。 3.《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纸质材料需一式三份,并签署意见和盖章。纸质申报材料要按时报送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严智忠 联系电话(传真):025-57717631 电子信箱:yanzz8407@foxmail.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编:210009; 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时务必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领军人才 推荐 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印发 共印4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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