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着眼于引导、推动和规范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通过总结工作,查找问题,促进整改,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质量,提高新闻出版业法治化水平。
二、考核对象
(一)全省13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2011-2012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及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省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综合业务处、产业发展处、新闻报刊处、出版管理处、印刷发行处、版权管理处、社文办。
三、组织领导
2012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在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会商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驻局监察室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采取单位(部门)自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一)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1-2012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及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于2012年12月30日前,向省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并附填报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二)省局机关行政执法处室年终总结须述及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须述及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重点走访核查部分市、县(区)新闻出版行政机关。
五、方法步骤
(一)制发《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12月13日-17日)。
(二)寄送商函表格(12月17日—20日)。
1.函商省级机关各依法行政监督点、监督员,对本局及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评议意见;
2.函请各省辖市及相关县(市、区)依法治理、政府法制部门,对属地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并告同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等次;
3.函告各地依法行政监督员履行监督义务,搜集并反馈各地对本局及属地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批评和建议。
(三)自查自评。2012年12月30日前,被考核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填写《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评分表》,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省局。
(四)对省辖市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核查。
(五)确定考核等次(2013年1月底)。
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确定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汇总年度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经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个、县(市、区)新闻出版局5个。表彰省局行政执法先进处室1个。
(二)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行政考核制度,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科学把握依法行政所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着重围绕贯彻落实上级依法行政重要会议精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重点进行自查测评。重点核查坚持程序简便、切实可行。
(三)严格要求、有序推进。严格按相关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单位自查和重点核查,严格按实施方案设定的时间步骤有序推进。列为考核对象的单位、部门,要按实施方案设定的项目、时间、要求完成规定动作。
附件:《2012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评分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