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南京报业传媒集团,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各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2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2〕262号)精神,为准确掌握全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现状,现将2012年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省网络出版单位(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电子书业务资质)、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基地整体和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其他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单位。
二、数字出版业务范围
(一)数字出版产品的生产活动
1.电子图书(含电子图书的转换、编辑、销售)、网络报纸、网络期刊、网络学术出版物、网络教育出版物、数据库出版物、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手机出版物(包括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手机游戏、手机动漫、手机彩铃、手机音乐等)、网络地图、网络原创文学等。
2.网络广告。
(二)数字出版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
1.数字出版相关应用软件开发及经营活动。
2.电子纸、电子书阅读器、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与数字出版相关设备的制造和销售。
3.数字印刷。
三、统计内容和填报方法
(一)网络出版单位(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电子书业务资质)
1.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http://www.ppsc.gov.cn),选择网页左上方的“在线直报”,填写《全国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登录用户名与往年一致。
2.2012年开展数字出版业务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数字出版经营和发展情况;数字出版产品规划及出版情况;数字出版“走出去”情况、数字出版获奖情况、数字出版网站网址等。
(二)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
1.《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报表》(附件1),主要采集、汇总园区已投入使用面积、入驻单位数量、主要经济指标等数据。
2.《基地入驻单位名录》(附件2),要求登记全部入驻数字出版企业全称、主营业务类型、主要数字出版产品等信息。并负责安排(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http://www.ppsc.gov.cn),选择网页左上方的“在线直报”,填写《全国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单位号和密码由省新闻出版局派发。
3.园区年度发展情况,主要说明园区2012年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施项目、引进企业、开发产品、制定实施优惠政策方面的最新进展和成就,以及园区建设方面新的规划和设想、做法及对省局的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已实施的数字出版优惠政策作为附件同时呈报。
(三)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其他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单位
1.填写《2012年全省数字出版统计报表》(见附件3)。
2.2012年度开展数字出版业务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数字出版经营和发展情况;数字出版产品规划及出版情况;数字出版“走出去”情况、数字出版获奖情况、数字出版网站网址等。
(四)开展数字印刷的单位由印刷发行处在完成年检后汇总。
四、工作流程
各单位在省新闻出版局网站左上方政务公告中下载通知及附件电子档(http://www.jsxwcbj.gov.cn),按规定完成填报后将盖章纸质报表、电子档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产业发展处。基地各园区于1月25日前报送基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入驻企业名单(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报表(附件1)第7、第8项),并负责催报、汇总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入驻企业的纸质、电子报表统一报送到产业发展处。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统一于2月18日前完成报送。
五、其他说明
(一)凤凰出版传媒集团除报送集团汇总数据和总结外,也要报送各出版社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数据和总结。
(二)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等企业按“在地统计”原则,统计江苏分公司的手机出版物(包括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手机游戏、手机动漫、手机彩铃、手机音乐等)经营数据。
联系方式:
省新闻出版局出版产业发展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
电话/传真:025-83373067
邮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高云岭56号(210009)
电子邮箱:jscbcyc@163.com
附件:1.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报表
2.基地入驻单位名录
3.2012年全省数字出版统计报表
4.2012年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一览表
注:附件表格填表说明见省新闻出版局网站通知电子档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