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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月22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530 次  进入论坛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省属印刷企业:
        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2012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的成果,不断完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四大准入”制度,加强印刷管理信息化、数据化、网络化建设,推动印刷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2〕56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度核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年度核验,掌握印刷业整体发展态势,推动我省印刷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印刷业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年度核验,了解我省印刷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为全面完成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年度核验,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对严重违规、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印刷企业坚决不通过年度核验,维护印刷市场平稳有序。
        二、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
        2012年前依法设立并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内部资料印刷、报纸印刷、专营数字印刷的印刷企业(未依照规定参加2012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不得参加本次年度核验工作)。
        三、年度核验工作的时间
        本次年度核验工作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四、核验企业需报送的材料
        (一)《江苏省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附件1)。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印刷企业,今年我省将继续使用“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全省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在线办理,网上申报、审核。各印刷企业须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输入本企业相关年检数据、上传有关附件,经确认无误后,从系统软件中打印出《江苏省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纸质文件。
        系统登录方式:登录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www.jsxwcbj.gov.cn),进入 “公众服务”中的“在线办理”栏目,点击“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录。用户名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以“32”开头的“编号”,初始密码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的“新出印证字”的号码。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012年新设立的印刷企业在第一次登录系统后要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第一次登录系统后需下载安装《数字电子证书》及补丁文件后方可正常使用,系统主界面提供用户使用手册及模拟演示视频下载查看。
        (二)印刷企业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状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的情况;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对核验期内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五)《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出版物印刷企业需提供参加省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有关材料。
         凡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年度核验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
        (二)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三)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生产设备是否已淘汰;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五)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六)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
        (七)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八)出版物印刷企业应提交2种以上由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九)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年度核验的条件
        (一)准予年度核验。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按照要求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并上传年度核验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审核登记报告及《江苏省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的印刷企业,准予核验通过。对通过核验的印刷企业,在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资格。
         (二)印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暂缓年度核验:
         1.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3.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未取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
         4.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
         5.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印装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暂缓核验的期限为180天。暂缓核验的企业在暂缓期间应进行认真整改,待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申请,报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暂缓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三)印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1.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2.已经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由原审批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印刷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年度核验,下发催报通知书30日内仍未申报的,由原审批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七、年度核验工作的重点
        (一)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各市要把年度核验工作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加强对印刷企业执行“五项制度”的监管,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的监管,特别是在2012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中被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要暂缓年度核验,待问题解决后,才能重新办理年度核验。各市还要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讲解相关法规及年度核验要求,为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加强调研,掌握绿色印刷和数字印刷的发展动态。
各市要重点了解印刷企业在“三废”处理和设备环保节能升级等方面的情况,重点统计数字印刷产值的相关数据,全面掌握印刷业发展的最新状况和存在的问题。《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中增加了对印刷企业实施环保措施的调查,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填报。
        (三)完善印刷企业网上年检核验工作。
        今年的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以传统纸质与网上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在运用“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在线办理后,同时办理书面材料核验,在线办理与书面核验的数据应当一致。
        (四)统一部署,做好年度核验工作和统计年报工作。
        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将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与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按期上报,统计年报工作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www.ppsc.gov.cn)查询,数据填报请点击该网站的“在线直报”。要主动支持统计部门的工作,督促印刷企业认真做好2013年统计年报工作。
        八、年度核验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专营数字印刷企业及省属印刷企业进行年度核验工作,负责对全省年度核验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它印刷品印刷、专项业务的内资印刷企业进行年度核验;负责本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专营数字印刷企业材料审核上报工作。
        (二)凡参加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在线申报《江苏省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电子数据,并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江苏省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及有关材料报至当地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省属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送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办理(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院内,南京市高云岭56号)。
        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请于2013年3月1日前将本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核验材料、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核验材料、专营数字印刷企业的核验材料集中上报省新闻出版局,由省局政务大厅统一受理。
        (三)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本辖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相关材料:
        1.《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总结》。
        各市年度核验工作总结主要包括:1.核验工作的过程;2.当地印刷业质量管理、生产产能、技术设备、人才培训的基本状况;3.当地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的基本情况;4.当地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5.年度核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6.暂缓年度核验和不予年度核验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7.对印刷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
        2.《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附件2)(软件中报表功能可直接生成)。
        3.《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附件3)(软件中报表功能可直接生成)。
        (四)各市、县(市、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将年度核验结果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保工商年度核验工作顺利完成。
        我局将对各市开展核验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认真开展核验工作的地区予以表扬,对不认真开展核验工作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在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可随时与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王毅,联系电话:(025)83374924。
        在使用“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软件遇有情况和问题,可随时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成斌,联系电话:(025)83350068-203。

        结合本次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为了对我省新闻出版系统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同时请各参与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单位如实填写《江苏省新闻出版系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情况摸底调查表》(附件4),并将表格电子版单独发送到:694780273@qq.com。联系人:施建兵,联系电话:025-83359574。

        附件1.《江苏省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2.《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
                3.《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
                4.《江苏省新闻出版系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情况摸底调查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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