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主要媒体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为做好我省主要平面媒体“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当前,要结合春节假期即将来临的实际,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大力营造严格遵守中央“八条”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要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拿出重要版面、显著位置持续刊登,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
日常公益广告宣传,由各媒体自行制作刊播,自行审核把关。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公益广告,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通稿,各媒体集中刊播。
报纸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时政类期刊每期至少刊登一个页面,大众生活、文摘类期刊每两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同时,要安排记者在活动中采写一批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深度报道,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要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按照要求做好工作,推动正风正气形成。
2.各相关报刊出版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大投入,在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3 .各相关报刊出版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尽快制定刊载计划表,务必在1月28日下班前将刊载计划表和负责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
4.要认真做好公益广告宣传材料报送工作。请各相关报刊出版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刊发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新闻报道样报样刊及电子版发送到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邮寄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电子邮箱:bkglc@163.com;联系电话:025-83317485)。
为推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相关报刊刊载公益广告的情况进行专项审读并定期通报情况,对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工作进行考核测评,并将其作为报刊质量综合评估工作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进行考量。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