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政府法制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营造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着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新闻出版法治化水平,决定举行2013全省“法治惠民与新闻出版”征文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有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精神为指导,积极探寻新闻出版坚持正确导向、推进法治惠民的实现方式和有效路径,着力从不同角度、不同视点,客观反映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各类新闻出版企业坚持法治惠民的实际举措,反映新闻出版业加强公共法治服务、提高法治化水平的动态进程。
二、征文形式
应征文章应主要通过纪实性手法,选择某一个视点或某一个角度,以通讯、故事、言论或回忆文章等体裁,介绍作者、家庭、单位或相关地区、相关行业,得益于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推进落实法治惠民措施所发生的深刻变化;所述内容既可以涉及新闻出版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也可以客观反映近年来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积极参与法治城市创建、大力推进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的动态进程。要求记述真实事件,反映真实变化,表现真实情感;文字在1000字以内。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欢迎社会各界参与。
四、征文时间
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五、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指导协调委员会(征文评审委员会)
主 任:周 琪(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主任:沈国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姜金兵(省司法厅副厅长)
马太建(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曹玉梅(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委 员:李贞强(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
张辉冠(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任国平(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工作处处长)
李长山(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邢 丽(省政府法制办法制协调处处长)
戴桂洪(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三)指导协调委员会(征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辉冠(兼)
成 员:董方春(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张意德(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张 惠(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政编码:210009;联系电话:025-83361679;联系人:张惠;通信邮箱:jsxwcbzcfg@163.com。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主办单位正式发文部署;各省辖市参照省运作模式建立相关指导协调和办事机构,联系确定新闻媒体。《江苏法制报》和各市相关媒体(限省辖市市属日报、晚报)连续3天刊出征文启事。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江苏法制报》和各市相关媒体开辟2013年全省“法治惠民与新闻出版”专栏,择优发表应征文章。推荐参评征文应附见报文章原件(或当日所载文章整版版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征文评审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省辖市指导协调单位择优选荐参评征文(每市限5篇,自行确定参评顺序)。征文评审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指导协调委员会综合各地宣传发动、推进实施、征文质量等相关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2名。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协调,有序推进。本次征文竞赛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实际举措,是积极探讨新闻出版落实法治惠民措施、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和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的有效形式,各地、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各市工作方案务于4月30日前报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提升水平。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要紧密配合征文竞赛,进一步推进落实各项法治惠民措施,积极推动“法律六送”、全民阅读、法治城市参与创建和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着力提高新闻出版法治服务水平。要切实提高征文质量;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撰稿。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要兼顾新闻出版各类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各类群体,有针对性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各类参赛人员的积极性。竞赛期间,各省辖市见报征文不得少于10篇,推荐参评征文不得少于5篇。
以上通知,希即布置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