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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年5月10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467 次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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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首届“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新出字〔2013〕68号)精神,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书香之家”推荐活动,以先进典型带动全民阅读,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本次推荐活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部署指导,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各地推荐。各地组织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分配的候选家庭名额(详见附件1)和总局制定的基本推荐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入选省首批“书香之家”的家庭中遴选推荐,对拟推荐的家庭进行评议和实地考察核实。 2.媒体公示。总局将汇总各地推荐的候选家庭申报材料,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家庭名单。在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3.总结表扬。总局召开总结大会,总结推荐活动,表扬入选家庭并颁发荣誉证书,正式向全国推荐入选的“书香之家”,并组织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推广。 二、基本推荐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 2.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家庭有一定的藏书数量。 3.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效。 4.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 三、推荐活动要求 推荐活动重在吸引基层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宣传优秀的“书香之家”典型,发挥其引导示范作用,实实在在地培养读书风尚。 1.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总局制定的基本推荐条件,认真制订本地开展推荐活动的方案,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确保推荐质量。 2.要充分发挥各地全民阅读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的作用,特别是财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单位的作用。在推荐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最大限度地吸引基层群众踊跃参与。 3.推荐的候选家庭要以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为主,深入挖掘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感人的读书事迹、读书故事,充分发挥“书香之家”在基层和普通群众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对于贫困地区热爱阅读的家庭要给予倾斜。 四、报送材料方式 各地的申报材料由各地文广新局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13年5月20日前统一邮寄、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编:210009;联系人:赵军、徐同亮,电话:025-83371490),申报表电子版于5月20日前发至邮箱:jsqmyd@126.com。
附件:1.各地推荐候选家庭名额表 2.首届全国“书香之家”申报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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