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制办公室提供)
今年5月,南京市文化局(市文物局)《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政务信息公开规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学法用法四类八项规定和《南京市市级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依据》、《南京市市级文化(文物)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陆续在依法治市综合网、南京政府法制网和中国南京网发布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据不完全检索,先后被中国法律资源网、文化政策图书馆网、法意网、中法网、新法规速递网、法规中心网、世界法律网等60多家法制、律师或招商投资咨询网站录入,并把它作为南京市文化行政机关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改善南京文化投资环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热点文章向网民推荐。
南京市文化局针对“四五”普法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从2005年11月中旬起,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印发〈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通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以及《南京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关于印发〈二○○六年全市文化(文物)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围绕加强全市文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开始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政务信息公开规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依法行政八项规定的研究制定工作。
经过了两次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在全面完成梳理《南京市市级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今年5月,先后陆续正式出台。加上《关于认真贯彻〈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等三项规定的通知》中出台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依法行政考核任务分解”等三项制度,以及《办理群众行政投诉规定》等,初步形成了市文化局依法行政制度保障体系。
来源于:中国南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