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省内各新闻单位,各报刊社驻苏记者站: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2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2〕515号)、《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2012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2〕51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省2012年度新闻记者证和报刊社驻苏记者站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
(一)核验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第四版新闻记者证。2013年1月1日以后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无须参加2012年度核验。
(二)核验时间
二、报刊社驻苏记者站核验工作
(一)核验范围
经审核批准,在我省设立的人民日报社江苏分社、香港我办报刊驻苏办事处、各报刊社驻苏记者站。
(二)核验时间
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3月20日。
(三)核验重点
1.记者站站长(含副站长)是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
2.记者站采编人员是否持有新闻记者证,新闻记者证是否注明报刊记者站的名称;
3.记者站工作人员是否为报刊出版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报刊出版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
4.记者站是否从事与新闻采访活动无关的活动;
5.记者站是否存在无发稿和发稿量较低的情况。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网上核验(1月15日至2月5日)。各记者站须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进入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点击“在线办理”,点击“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中完成《记者站年度核验表》和《报刊社驻苏记者站报道目录表》的网上填报工作。
2.报送年度核验和综合评估所需材料(2月18日至3月8日,双休日除外)。各记者站完成网上填报,并经省局初审通过后,将年度核验和评估材料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
3.完成年度核验工作(3月20日前)。省新闻出版局根据各记者站所申报核验材料,并结合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于记者站作出是否通过年度核验的决定。对于未通过年度核验的记者站,按照规定予以注销登记。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记者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政务大厅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联系电话:025-83216601。
1.《记者站年度核验表》1份(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2.“记者站2012年度总结报告”书面材料1份(报刊社盖章);
3.《报刊社驻苏记者站报道目录表》1份(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各记者站要对照核验重点,认真查找本站在人员管理和新闻采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并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所需材料。各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记者站及其他派出机构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群众举报多、社会反映大的报刊记者站,依法查处、取缔违规及非法记者站,并督促所在地各记者站按规定要求参加年度核验工作。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材料可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网站首页公告栏下载(网址:www.jsxwcbj.gov.cn)。
核验联系电话:025-83317485,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1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新闻记者证2012年度核验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