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南京日报报业集团,省内各有关出版社、报刊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传统出版业向数字出版升级转型步伐,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传统出版单位转型示范工作,遴选一批在数字出版业务领域起步较早、思路清晰、成效明显的传统出版单位,确定为“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现将总署《关于开展传统出版单位转型示范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2〕316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要求,就我省做好传统出版单位转型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必须是经过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图书、报纸和期刊出版单位。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暂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根据单位类别,按要求认真填写《图书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信息采集表》或《报刊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信息采集表》,采集表可登录我局政务网站(http://www.jsxwcbj.gov.cn/),在政务公告栏的通知中下载。采集表及补充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月23日前报送我局,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cbcyc@163.com 。
三、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报送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 邮编:210009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出版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任学庆 电话:025-83225145
经过评估入选的示范单位,总署将在改革发展项目库优先入库出库、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示范单位承担国家和总署的相关工程项目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总署《关于开展传统出版单位转型示范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