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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二十三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江苏展团参展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2月4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808 次  进入论坛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出版社、报刊社,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现将《第二十三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江苏展团参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2月4日

 
 

 

第二十三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江苏展团参展方案

        第二十三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将于2013年4月19日至22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为组织好江苏展团的参展工作,特制定参展方案如下:
        一、参展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集中展览与零售相结合的展销方式,展示优秀出版物和相关出版产品,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宣传江苏出版改革成就,宣传江苏出版发行整体形象,宣传江苏优秀出版物,采取多种营销活动和促销手段,扩大江苏版图书在全国的市场份额,促进江苏出版发行业繁荣发展。
        二、基本概况
        (一)展场
        主会场设在海口市海南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海南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分会场设在海南省三亚市、儋州市、万宁市。
        (二)时间
        布  展:4月15日—17日 每日8:30—17:30
        预  展:4月18日9:00—17:00
        展示订货:4月19日—21日 每日8:30-17:30
        4月22日 8:30-12:00
        撤  展:4月22日 17:30前
        (三)展区设置及展位确定
        1.主展场展示订货区设在海南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的A、B、C和D馆,按3m×3m国际标准设计展位。
        2.主展场设有党的十八大优秀出版物,全国精品出版物专题展区;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及新媒体产业产品展示订货区(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展示);港、澳、台及海外华文图书展示区;民营书业展示订货区;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馆配零售区。在三亚、儋州、万宁三市分会场设置展示区和零售卖场。
        3.组委会办公室依据各代表团的申报展位数量,统一分配展区。分配办法参照往届惯例,采取组委会指定展区与各参展团申报展位数量依次选定展位相结合。执委会办公室根据展厅的布展需要,有权对展位进行适当调整。
        (四)公益捐赠活动
        为推进海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阅读,本届书博会组委会决定,书博会期间在全国出版界开展向海南省农家书屋和公共图书馆捐赠出版物活动,韬奋基金会作为公益平台承办此次捐赠活动。各出版单位可视情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出版物捐赠活动。
        1.捐赠原则:
        坚持自愿捐赠,单位、集体捐赠与个人捐赠相结合,所捐赠图书应是各出版社近年出版、完好无损的各类图书。
        2.捐赠类别:
        ⑴医疗卫生、养生保健类;
        ⑵文化教育、法律、少儿类;
        ⑶社科、文学类;
        ⑷报纸、期刊类(订阅);
        ⑸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
        3.捐赠安排:
        ⑴各捐赠图书的单位和个人将所捐赠图书于2013年3月底前直接发往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接收。⑵各参展单位有意将参展的出版物进行捐赠的,可提前将所捐赠的参展出版物清单发给韬奋基金会。2013年4月20日至22日书博会期间,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在主会场迎宾大厅设置出版物捐赠接收点,接收参展单位留下的捐赠出版物。⑶上述所捐赠出版物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汇总登记,分类按需求配送至海南省各农家书屋、公共图书馆等。⑷2013年4月1日汇总捐赠情况。4月20日在海南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图书捐赠仪式,宣布捐赠单位和个人名单,并向捐赠单位和个人代表颁发捐赠纪念证书。
        4.捐赠联系方式:
        韬奋基金会 联系人:张 艳,联系电话:010-58757301,13810319283,邮箱:taofenfund@sina.com。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晓文、李明,联系电话:0898-66516303,0898-66805820,13976918168,13006000900。
        三、组织实施
        (一)组团方式
        本届书博会江苏展团由省新闻出版局统一组团,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具体承办,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城市、大学社共同参与。成立由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城市、大学社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参展筹备的各项事宜。省局印刷发行处负责组织协调。
        省内各出版社(包括电子音像出版社)的参展工作由局印刷发行处牵头负责;各期刊出版社参展工作由局新闻报刊处牵头负责;精品展由局出版管理处牵头负责。江苏展团中,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版部负责本公司内各参展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省发行业协会负责本省大学、地方社各参展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部负责各子公司的参展工作。
        (二)参展方式
        1.为体现江苏出版整体形象,由省内各参展单位组成江苏展团。
        2.本届书博会江苏展团业务采取由各参展单位自行编目、自备样书、自行征订的方式,为保证布展工作有序进行,订单、样书统一发运。参展品种中以近两年新书和重点书为主。
        3.本着既展示形象、做好宣传,又尽可能节省费用的原则,江苏展团展馆设计、制作采取外包形式,择优选择展务公司。
        4. 省新闻出版局主导江苏展区整体风格和形象、主题,并由省局负责统一设计制作,需要进行自主特装的,报省局审核把关,费用自理。
        5.江苏展团会务工作由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承办。
        (三)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届书博会江苏展团由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徐毅英任团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蒋国星、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佘江涛任副团长,局印刷发行处处长钱薇为总联络员。
成立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展团正副团长为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展团总联络员及各工作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江苏展团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工作组负责人及工作职责如下:
        宣传组 负责人:张卫军,电话 83373752,手机15850525368。负责江苏展团的总体宣传、媒体宣传和江苏展馆的形象宣传。各单位户外广告和媒体广告自行负责。
        展务及业务组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联络人:曹富林,电话 83658932,手机 13770751991;高校、城市出版社联络人:张瑞云,电话 83361842,手机 13951867756;期刊出版单位联络人:石勤,电话83228053,手机13951849171。负责各参展单位的展订业务协调及有关参展联络工作。
        参展出版物审读组:联系人:孙敏,电话:83364805,手机:13951726488。
        会务组  负责人:董鑫,电话 83361842,手机 13951793566。负责江苏展团参展人员的住宿、票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参展费用支付方式及分摊原则
        (一)参展费用
        1.展位费:本届书博会江苏展团采取特装展位,每个特装展位3600元。根据各参展单位认购展位数,费用由各参展单位承担。
        2.宣传费:书博会组委会向各参展单位收取祝贺广告宣传费每单位800元,费用由各参展单位承担。各单位单独制作的广告及宣传费用自行结算。
        3.展务费:江苏展团展馆设计、制作、施工,采取外包形式,展务费以政府补贴形式,按规定标准由省新闻出版局支付,展位设计费用分开承担,整体门头由省局承担,展区内每个出版单位免费提供一个展位的展柜,多出部分费用由出版单位自行承担。
        4.订单及样书发运费:为保证参展工作有序进行,订单及样书统一由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负责发运,包件须注明“第二十三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订货展品”及发运单位名称,其费用按各单位实际发运包件数计费。联系人:许金仁,电话:85588527,手机:13951701913。送货地点:南京市仙新路98号(栖霞大道十月广场边)。
        5.参展人员费用:各参展单位人员的住宿、交通、餐饮等各项会务费用自理(会务通知另发)。
        (二)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参展费用采取会前预付、会后结算形式,书博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五、参展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各参展单位的一切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书博会组委会的有关规定,服从江苏展团统一调度和安排。要指定专人负责展务工作,杜绝提前拆展现象,如有上述行为,将按照总署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各参展单位须对各自的参展出版物进行自查并严格把关,保证参展的出版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各参展单位在书博会期间,要积极开展图书营销宣传策划活动,并将活动方案报江苏展团。
        (四)各单位领队须对本单位参加书博会的人员加强管理,提醒参展人员注意安全,保管好各自的参展样书及财物,防火防盗。
        六、书博会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3年2月18日前,各参展单位申报展位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出版社统一报公司出版部;大学地方出版社统一报省发行业协会;各期刊出版单位统一报局新闻报刊处,然后,由省发行业协会汇总上报。
        (二)2013年3月5日前,各参展单位将参展出版物目录(附电子版)报展务及业务组,汇总后,交参展出版物审读组人员进行审读,合格后一式三份,由展团统一报书博会组委会审查。
        (三)2013年3月20日前,各参展单位应将参展重点书、畅销书宣传及营销活动计划分别报宣传组和展务及业务组。
        (四)2013年3月25日前,各参展单位必须将展品交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统一组织发运。

 

 

 

 

 

 

 

抄  送:新闻出版总署,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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