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发行网 >>> 政策法规 |
 |
|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9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180 次 进入论坛 |
|
各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省政府设立了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部署,我们对《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7号)进行了修订,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3年4月1日
|
 |
留言信息: |
 |
 |
请您留言: |
 |
 |
注意事项: |
-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苏ICP备10223332号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25-51861377 举报邮箱:admin@jsfxw.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