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精神,提高各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和水平,推进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局苏新出政发〔2013〕15号通知的具体安排,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于6月中旬至9月下旬进行。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奖行政执法案卷
一等奖(3份):
1.张家港市局:邹军销售盗版音像制品侵犯著作权案(张文广新罚字〔2012〕第41号);
2.南京市局: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法人陈超涉嫌制售侵权教辅图书案(4.16案);
3.徐州市局:徐州三维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验证相关行政部门审核文件装订宗教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案(徐文广新罚字〔2012〕第78号)。
二等奖(8份):
1.常州市局:常州市联众声像制品有限公司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案(常文广新罚字〔2012〕第19号);
2.南通市通州区局:平湖宏大印刷有限公司未经出版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变更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案(苏通通文罚字〔2012〕第002);
3.常州市局:星吧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常文广新罚字〔2012〕第01号);
4.东海县局:张海军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案(东新立字〔2012〕第01号);
5.淮安市局:刘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案(淮文罚字〔2012〕第201号);
6.泰州姜堰区局:江苏祥生贸易有限公司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软件案(姜文罚字〔2012〕第13号);
7.宿迁市局:宿迁邮政广告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擅自承接非法出版物印刷业务案(宿新罚字〔2011〕第05号);
8.江阴市局:余虹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印刷业务案(澄文广新罚字〔2012〕第019号)。
三等奖(15份):
1.宿迁市局:潘平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承印非法出版物案(宿新罚字〔2012〕第02号);
2.涟水县局:孙明太未取得教科书发行资质销售小学教科书案(涟文罚字〔2011〕第047号);
3.沭阳县局:沭阳县恒泰印刷厂印刷非法出版物案(沭文罚字〔2012〕第47号);
4.秦淮区局:南京大望印务有限公司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案(宁白文罚字〔2011〕第001号);
5.无锡市滨湖区局:无锡广电印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性出版物案(锡滨文罚字〔2011〕第10号);
6.南通市通州区局:杜全喜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著作权人录音录像作品,侵犯著作权案(苏通通文移字〔2012〕第002);
7.淮安市局:李云接受外省出版单位出版委托印刷的图书未在本省行政部门备案(淮文罚字〔2012〕第202号);
8.海安县局:曾娟香等人擅自经营出版物和音像制品以及销售侵权盗版音像制品案(海安文罚字〔2011〕第6号);
9.淮安市清浦区局:刘树宏未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浦文罚字〔2011〕第7号);
10.扬州市局:吴山宝“私服”游戏“苍穹魔界”侵犯著作权案(扬版结字〔2012〕第2号);
11.镇江市局:韩昌云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和涉嫌淫秽音像制品案(镇文罚字〔2011〕第02号);
12.泰兴市局:泰兴市恒鑫印刷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兼营包装装璜印刷案(泰文罚字〔2012〕第22号);
13.泰州市海陵区局:泰州市蓝亭书城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案(泰海文体新罚字〔2012〕第8号);
14.江宁区局:南京互腾纸制品有限公司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宁江文广罚字〔2012〕第015号);
15.南通市局:戴湛江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案(通文罚字〔2012〕第29号)。
二、案卷评查先进单位(3个)。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