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群众》杂志社,省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新闻出版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强省建设,根据《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修订)》(苏新出人〔2011〕20号),决定开展第三批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第三批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的推荐范围包括:
1.图书、电子、音像、网络出版单位;
2.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3.印刷、复制单位;
4.出版物发行单位;
5.版权保护、版权贸易单位;
6.新闻出版科研单位(含省内设置新闻出版专业的高校)
第三批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拟选拔30名左右,纳入江苏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信息库。
二、推荐对象
在上述单位中从事新闻出版工作8年以上,且在业务、学术、技术科研、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具有领军、带头能力,取得重要成果、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为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要占一定的比例。
2012年以来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及省“333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的人员,可直接申报,不占推荐名额。
推荐人选须符合《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修订)》中规定的领军人才选拔条件。凡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行为,参与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伪书制作、侵权盗版等非法新闻出版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
四、推荐程序
1.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自上而下酝酿、逐级申报、差额确定的方式进行。
2.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负责辖区或所属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统一审核报送推荐人选。其他省属新闻出版单位由于数量较多且比较分散,其推荐人选由省新闻出版局相关处室牵头协调,在联系了解各新闻出版单位申报意向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再商各相关新闻出版单位按要求推荐。
3.各地、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对拟推荐上报的领军人才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对促进新闻出版强省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周密组织,严格依照选拔条件标准,规范推荐工作程序,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优秀拔尖人才推选出来。
2.推荐领军人才人选需报送以下材料:(1)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要求说明推荐人选产生、公示及决定的过程);(2)《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3)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直接申报的人选还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
3.申报材料请寄送至江苏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及事迹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文件名为推荐人选姓名),发送至jsxczjw@163.com。电子模板可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下载。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时请注明推荐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人:周剑武 联系电话:(025)57717631
附件:1.《第三批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及填表说明
3.关于印发《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