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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行网 >>> 政务快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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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1月30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5439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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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艺术服务 1、有利于品牌化建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演艺项目。 2、依托江苏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的大型文化旅游项目。 3、能够提升工艺水准并扩大生产规模、打造江苏工艺美术品牌的工艺美术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及连锁经营项目。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衍生产品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5、利用非遗资源开发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效益的产业项目。 6、富有影响的创意设计、文化会展项目。 二、广播影视 1、广播影视精品生产项目。 2、广播影视新媒体、新业态项目。 3、对产业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 4、城镇数字影院新建及改造项目。 三、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1、江苏出版物品牌工程重大项目。 2、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一定文化内容的手机、互联网、电子阅读器等重要数字出版项目。 3、网上书店和出版物跨省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发行方式项目。 4、有重大意义的印刷、复制技术改造项目。 5、精品出版物版权的引进、输出和版权保护、服务、贸易项目。 四、动漫和网络文化 1、原创影视动漫精品生产项目,原则上2011年1月1日后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全国电影院线播出。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制作水平的网络游戏研发、出版、运营一体化项目。 3、动漫和网游衍生产品的生产、出版、演播、经营项目。 4、围绕文化产品开发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五、文化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核心成员须有3名以上是2011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2009年1月1日以后),且每年有6个月以上时间在江苏工作。领军人才需符合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创新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世界或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合作从事过国际上有影响或属于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显著进展,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属于自主创业的团队,所创办企业须已注册成立。 江苏省文化创新团队的申报受理、评审考察、社会公示、确定资助对象等具体办法,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联合办公室另行制定。 六、其他 1、省级以上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基地、园区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江苏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项目。 3、高科技类文化产业项目。 4、省政府鼓励发展的其他文化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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