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第2版)》分为七章,第一章属于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理论部分,讲解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作用、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七章则按法律文书制作的不同机关、组织划分,分别讲解公安机关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主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和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等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对重要的法律文书辅以必要的实际写作练习,以达到切实提高学生实际写作法律文书技能的目的。
法律文书写作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一门应用写作课程。设置该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和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的各类法律专门人才的业务能力,为将来从事各种法律事务工作做准备。本课程要求学生注重法律文书的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等特点,在学习各门法律专业知识和具备写作基本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公安、检察、审判、监狱、公证、仲裁以及律师业务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技能。
本书分为七章,第一章属于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理论部分,讲解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作用、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七章则按法律文书制作的不同机关、组织划分,分别讲解公安机关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主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和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等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对重要的法律文书辅以必要的实际写作练习,以达到切实提高学生实际写作法律文书技能的目的。
插图:

第一章 法律文书概述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所谓法律文书,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司法、公证、仲裁机关处理各类普通诉讼案件和特殊诉讼案件时使用或制作的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是一个国家司法活动的书面表现形式和真实记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
概念的分析:
1.文书的时间性。从时间上来说,法律文书的制作时间必须是在司法程序中。同时公民的行为只有在法律有所规定的前提下,纳入法治的范围,依据国家现有法律解决矛盾时,才能进入司法程序。依据习惯法制作的关于双方约定的文书,虽然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法律也予以保护,但不是我们所讨论的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文书。
另外法律文书涉及的司法程序是从诉讼程序的启动至执行完毕所经历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适用法律,依据事实制作的文书是法律文书。例如,刑事诉讼的启动,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根据有关材料,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即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后,自诉程序启动,待判决执行完毕或自诉人撤诉、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自诉程序就此终结,在此程序外的文书也不是法律文书。
本教材是在中国人民大学远程教育系列教材《法律文书写作》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这次修订,在原有公安机关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主要法律文书、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的基础上,增加了公证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以及人民法院执行文书和律师实务法律文书中的合同等内容,从而使得《法律文书写作》这本教材体系更加完整,内容更加丰富。在此次修订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文博、胡云协助收集了资料,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