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财税法学》内容讲述了:财税法学是以财税法为研究对象的新兴法学学科。由于财税法关乎国计与民生,直接影响各类主体的利益与行为,对于保障收入分配的公平、宏观调控的效率、社会经济的稳定均举足轻重,因而各国莫不重视财税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财税法学的发展。
财税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由于财税法的调整涉及每个人,涉及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因而每个公民无论是基于对自己、对社会还是对国家的权利与义务的考虑,都有必要学一些财税法学知识。
推荐理由
《财税法学》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目录
上篇财政法部分
第一章 财政原理
第一节 财政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财政的体系与职能
第三节 财政存在的必要性
第四节 财政思想与财政原则
第五节 财政政策与财政立法
第二章 财政法总论
第一节 财政法的概念和职能
第二节 财政法的地位与体系
第三节 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
第四节 财政主体与财政行为
第五节 财政权义与财政责任
第六节 财政法的历史与现状
第三章 预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第二节 预算权的分配
第三节 预算收支范围
第四节 预算编审制度
第五节 预算执行制度
第六节 决算法律制度
第七节 预算监督制度
第八节 预算法律责任
第四章 国债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债法概述
第二节 国债职能的法律化
第三节 国债的分类与结构
第四节 国债的发还与管理
第五章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
第六章 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第一节 转移支付法概述
第二节 转移支付法的基本内容
下篇税法部分
第七章 税收原理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税收的依据和职能
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和结构
第四节 税收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章 税法总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税法的地位和体系
第三节 税法的宗旨和原则
第四节 税法的渊源和效力
第五节 税法上的课税要素
第六节 税法的历史和现状
第九章 税权理论与体制
第一节 税权的多维解析
第二节 税权的分配模式
第三节 税权分配的原则
第四节 我国的税收体制
第十章 征纳权义的理论
第一节 征税主体的权义
第二节 纳税主体的权义
第三节 纳税义务的要旨
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定处
第十一章 商品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商品税制度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关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制度通例
第三节 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财产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产税制度概述
第二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土地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契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七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税收管理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管制度概述
第二节 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节 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第四节 纳税申报管理制度
第五节 涉税发票管理制度
第六节 海关监督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税款征收制度
第一节 税款征收基本制度
第二节 税款征收特别制度
第三节 税款征收保障制度
第四节 税款征收辅助制度
第十六章 违反相关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违反税收征管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违反税务代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违反海关税收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章 税收复议理论与制度
第一节 税收复议理论
第二节 税务复议制度
第三节 海关复议制度
第十八章 税收诉讼理论与制度
第一节 税收诉讼理论
第二节 税收诉讼制度
参考书目
序言
财税法学是以财税法为研究对象的新兴法学学科。由于财税法关乎国计与民生,直接影响各类主体的利益与行为,对于保障收入分配的公平、宏观调控的效率、社会经济的稳定均举足轻重,因而各国莫不重视财税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财税法学的发展。
财税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由于财税法的调整涉及每个人,涉及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因而每个公民无论是基于对自己、对社会还是对国家的权利与义务的考虑,都有必要学一些财税法学知识。
财税法学方面的教材并不鲜见,但各类教材在内容、体例的安排上不尽相同。《财税法学》在篇章结构上首先分为上、下两篇,其中,上篇财政法部分共六章,下篇税法部分共十二章,这样的比例关系同财政法与税法在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实际,同财税法课程通常的教学时数安排等都是一致的。此外,考虑到财税法学的特殊性,两大部分基本的认知线索,都是经济原理一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即各部分先介绍相关的经济学原理,如财政原理、税收原理;在此基础上,再介绍法学的基本理论,如财政法总论、税法总论;最后,基于相关的经济学原理和法学理论,分别介绍相关的法律制度。上述安排,对于读者在认识上层层深入,更为系统地掌握财税法的理论与制度,也许更有裨益。
相对于其他法律制度,财税法制度更加纷繁,研习不便,因而需要财税法学教材去粗取精,取舍整合。为此,《财税法学》在财政法律制度方面,主要介绍预算法律制度、国债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在税收法律制度方面,主要介绍税收体制法律制度、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制度、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税收争讼法律制度,以体现制度与原理之间以及各类制度之间的内在关联。相对于其他法律制度,财税法制度更加易变,学用多艰,因而需要财税法学教材顺势应变,及时更新。为此,《财税法学》在介绍较为稳定的财税原理和财税法理论的同时,力求体现我国财税法制度的最新变化,以全面反映我国财税法制度建设的最新进展。
先读为快
财政既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通常被认为是有别于私人经济的公共经济,财政学也被称为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经济,财政与私人(包括厂商和居民)经济的重要的不同在于:它是国家为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而对集中起来的部分社会产品所进行的分配,因而它尤其属于经济分配领域的范畴。
财政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随国家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它始终依赖于国家而存在,并且,与各个领域均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的财政史,也就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史。因此,有必要把财政置于历史的发展中来综合地加以认识。
财政在其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是国家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说明财政对于国家来说一向是非常重要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职能的实现离不开财政,即“无财则无政”。众所周知,各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各类职能亦有不同的侧重,国家(或政府)要实现其各个方面的职能,就必须进行相应的活动,这当然需要资财、经费予以支持,而国家作为非营利组织,本身并不创造资财,因此,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所需的资财,只能从私人经济中取得,自古及今,莫不如此。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私人经济中产生的各类欲望汇集形成的公共欲望或称公共需求,是单靠任何个体的私人经济力量都无法予以满足的。而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求,恰恰是国家的天职,并且,也只有国家才有能力、有必要去履行满足公共需要的职能。从历史上看,正是为了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国家才需要做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取得资财,从而形成财政收入;第二,使用资财,从而形成财政支出;第三,管理资财,从而形成财政管理。而上述三个方面所构成的连续的、有秩序的活动的整体,即为财政。
由上述财政定义及对其所作的说明不难得见,财政在总体上分为三大部分,即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管理,这三类活动是依一定的程序有秩序地进行的;其活动主体是国家,而活动目标则是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