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3 19:24:30 周二
  忘记密码
帐号
密码
  
首  页 | 文化新闻 | 出版社 | 发行单位 | 出版观澜 | 馆配 | 图书 | 音像 | 报刊 | 电子出版物 | 文化艺术品 | 诗意名城 | 一字千金
动  漫 | 休闲游戏 | 手机小说报 | 视 频 | 文交会 | 文化焦点 | 名家名作 | 我新我秀 | BBS | EMBA | 29中 | 总平台
  购买本书的顾客还买过  
最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运作标准文书制作范本
最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运作标准文...
最新解决劳资纠纷必读
最新解决劳资纠纷必读
新编怎样依法解决婚姻纠纷指南
新编怎样依法解决婚姻纠纷指南
最新常用合同样本大全
最新常用合同样本大全
新编常用合同签约技巧
新编常用合同签约技巧
新编合同违约责任与索赔指南
新编合同违约责任与索赔指南
  销售排行  
 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
 思想道德修养新编
 军事行政法治论纲
 公司法学(精)
 美国合同法(美国法律文库)
 税法学——21世纪高等院校..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二)
江苏发行网 >> 图书 >> 社会科学
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第2版)
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第2版)
商品编号:JSFXW20091015112838 版号:9787300095677
开    本:16开 印张:553 页 装帧:精装
版    次:2008年08月 1版
发行单位:江苏发行网
出版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著 作 者:陈瑞华
商品数量:2本 被浏览304次  热卖中
商品折扣:8 折  赠送积分:0分  共节省13.00元
商品价格: ¥65.00元
¥52.00元
市场价 会员价


内容简介


《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第2版)以“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为研究丰旨,对司法权的性质、司法裁判的行政决策模式、“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未决羁押制度,法院变更起诉问题、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刑事证据规则,辩护律师的职业风险以及公共处罚的第三领域等问题,作出了全新的探索。在遵从第一版所倡导的从问题出发提出法学理论的学术思路的前提下,第二版则奉行“从问题中提出自己的主义”的理念,主张在形成问题意识的前提下,将中国的法制经验和教训上升为“概念化”,从中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理论,从而作出中国学者自己的贡献。


本书作者


陈瑞华,男,1967年2月生,山东聊城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任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学士(1989),中国政法大学硕士(1992),中国政法大学博士(1995),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1995~1997),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2)。1997年起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任教。 研究领域主要有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程序法基础理论等。独立出版的著作有: 《刑事审判原理论》(1997,2004);《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2000,2006); 《看得见的正义》(2000); 《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2003); 《程序性制裁理论》(2005);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2007);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2007)。


推荐理由


《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第2版)作为《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的姊妹篇,是作者对中国刑事诉讼和司法体制问题所作的系统研究成果之一。


目录



第一章 司法权的性质/1
一、引言 /1
二、司法权的构成要素 /3
三、司法权的功能 /9
四、司法权的基本特征/12
五、警察权与检察权的性质/26
六、刑事执行权的性质 /35
七、司法裁判权行使的方式 /38
八、结语 /46

第二章 司法裁判的行政决策模式
——对中国法院“司法行政化”现象的重新考察 /49
一、问题的提出 /49
二、对一个基层法院的观察/52
三、司法裁判的行政审批模式 /57
四、司法行政管理与司法裁判的职能混淆 /69
五、行政审批还是诉权制约/75
六、结论/81

第三章 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程序效应 /84
一、引言 /84
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历史考察 /87
三、“坦白从宽”的诉讼效果/94
四、嫌疑人的如实回答义务/104
五、被告人的认罪态度 /110
六、“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对辩护效果的影响 /115
七、两种法律传统的博弈/120
八、结论/124

第四章 比较法视野下的未决羁押制度/127
一、引言/127
二、未决羁押与逮捕的分离/128
三、未决羁押的法定理由/137
四、对未决羁押的其他实体限制 /141
五、未决羁押期限及其延长/146
六、未决羁押的场所/150
七、对未决羁押的司法救济 /153
八、程序性辩护/159
九、结论:限制未决羁押的一般原则 /162

第五章 未决羁押制度的理论反思/166
一、引言/166
二、未决羁押的性质 /168
三、未决羁押的期限及其延长 /778
四、未决羁押的救济途径/186
五、未决羁押的场所/189
六、替代未决羁押的强制措施/192
七、对中国未决羁押制度的反思 /194
八、控制未决羁押的整体思路/204
九、改革未决羁押制度的体制障碍/209

第六章 法院变更起诉问题之研究/215
一、问题的提出 /215
二、法院变更起诉的实证分析/219
三、问题何以发生 /2129
四、理论上的反思 /236
五、变更起诉理论和制度的重构/240
六、结论/ 244

第七章 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246
一、问题的提出 /246
二、既判力理论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250
三、中国法中的有错必纠原则 /259
四、有错必纠原则下的重复追诉问题/264
五、对有错必纠原则的反思 /272
六、重复追诉之法律控制 /280
七、结论:国家刑事追诉权的适度限制 /290

第八章 刑事证据规则之初步考察/294
一、引言/294
二、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能力 /296
三、证据法的一般原则/302
四、关于被告人供述的规则 /306
五、沉默权问题/319
六、关于证人证言的规则 /339
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354
八、关于司法证明的规则 /366
九、在证据规则之外/383

第九章 “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了吗?
——以辩护律师调查权问题为切入的分析 /389
一、问题的提出 /389
二、对辩方证人的任意追诉/395
三、刑法第306条的滥用 /398
四、利益冲突问题 /403
五、“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407

第十章 公共处罚的第三领域
——以劳动教养为范例的分析 /415
一、引言/415
二、劳动教养制度的由来 /417
三、1982年以来的劳动教养制度/430
四、对四个案例的分析/440
五、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反思/446
六、“劳动教养立法”的几种方案 /452
七、解决劳动教养问题的主要困难 /462
八、从劳动教养看“第三公共处罚领域” /468
九、结论/472

附录1 美国辩诉交易与意大利简易程序之比较/474
一、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及其发展趋势/474
二、意大利1988年刑诉法典确立的两种简易程序/479
三、对美国辩诉交易与意大利刑事简易程序的深层比较/484
四、结论/491
附录2 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救济
——以美国法为范例的考察 /493
一、排除规则/494
二、撤销起诉/502
三、推翻有罪判决/509
四、民事侵权诉讼/515
五、内部纪律惩戒/526
六、刑事追诉/528
七、初步的结论/530
参考书目 /535
索 引 /547


序言


本书的第二版行将面世之际,我本没有太多的话要说。因为在《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以下简称《问题与主义之间》)的第一版序言中,我已经将本书的几条学术线索交代清楚了。这篇题为“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的序言一度引起众多读者的强烈共鸣,在法学研究方法层面引发了从事不同学科研究的学者和研究生的讨论。对于这篇序言的基本论点,我至今持之不疑。不过,一本书既然要出第二版,总要向读者说明新版的编写宗旨和富有新意之处。于是,就有了这篇题为“第二版序言”的文字。
大凡从事学术研究之人,总有一个深藏心间


先读为快


二、法院变更起诉的实证分析
中国刑事诉讼法对法院变更起诉问题没有作出任何明确的规定。但是,这部法律对起诉权与审判权关系的规定,却为法院主动变更起诉罪名的实践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基础。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主动变更起诉罪名的行为几乎达到十分普遍的程度。在以下的论述中,笔者将首先对法院变更起诉的法律基础作一分析,然后从个案人手,考察这种变更起诉的实践情况。
(一)变更起诉的法律基础
在1996年以前,检察机关拥有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嫌疑人,作出“免予起诉”的权力。这一权力的行使,使得检察机关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直接认定嫌疑人有罪。一般认为,检察机关享有定罪权势必导致法院的审判权受到不正当、不合理的分割,而且对那些被定罪者而言,由于在没有经过法庭审判、没有进行充分辩护的情况下被判定有罪,这显然也是极不公正的。可以说,在当时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对免予起诉制度以及与此有关的检察机关‘‘侵犯’’法院审判权的问题,法学者普遍表现出浓烈的兴趣,并大都带有支持法院、反对检察机关越权的倾向。
当然,经过长期和艰苦的讨论,免予起诉制度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终于得到废除。至此,检察机关至少在正式的书面法律中不再拥有确定某一公民构成犯罪的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规定还被不少学者归纳为“法院统一定罪原则”,并被看作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无罪推定原则的显著表现。但是,在解决了检察机关“侵犯法院审判权”的问题之后,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作出较为明确的界定。于是,法院究竟在多大范围内行使审判权、起诉对审判究竟有什么制约的问题也就随之而出现了。

星级指数: ☆☆ ☆☆☆ ☆☆☆☆ ☆☆☆☆☆
标    题:
内    容:
 
配送范围 如何交款 我的订单 售后服务 需要帮助
运费收取标准
■ 配送时间和配送范围
付款方式
■ 汇款单招领
如何查询订单情况
■ 怎样下订单
■ 退换货原则
■ 退换货处理
忘记了密码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汇款方式 | 帮助中心 | 合同下载
在线客服: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二 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苏B2-20100342 备案号:苏ICP备10223332号-2
网站服务电话:025-51861377 发行协会电话:025-83361842 服务邮箱:admin@jsfxw.com
版权所有 上书房 法律顾问团:鲍平 律师、邱宝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