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作者旨在通过《美国的私有退休金体制》向中国读者介绍美国复杂的现状,包括其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内容、管理和投资运行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详细的讨论。
作者简介
林羿,法律博士,美国美林公司主任副总裁兼资深律师,著有《美国的私有退休金体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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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口老化是当今世界各国正在不断发展的一个趋势。各国为稳定社会秩序、保障老年群体的基本权利,都在选择适合本国特点的养老保险模式,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正在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中国的人口老化始于70年代,到2000年已进入老龄社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正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多层次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的选择,也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目前,已经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保险的三大支柱。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吸收借鉴各国经验是必要的。
美国私有退休金制度,又称私人养老金制度、私人养老金计划、雇主养老金计划、职业养老金计划,足美国养老保险体系中“三根支柱”之一。该制度在长期的实践中,已形成'广较为完善的体系和规则。它在美国社会保险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胁调劳资关系、稳定雇员、保障雇员退休后基本生活,以及活跃投资市场、发展经济等方面都发挥了作用。该制度对中国实行的企业补充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的研究是有益的。
本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美国私有退休金制度的发展与现状.探讨了美国私有退休金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政策取向;详细地介绍了美国私有退休金制度中的税收、“401(K)”退休计划,退休金计划实施中的监管、运作、投资等问题,并对美国目前私有退休金制度的改革进程也作了研究。本书是目前少见的关于美国私有退休金计划全面系统的论述。林羿博士对该领域的潜心研究,是他长期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成果。本书对中国正在进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专业性参考价值。本书出版对养老保险理论的深入探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
贾俊玲
2001年8月于北京大学
目录
第一部分 美国私有退休金制度的起源
第一章 美国私有退休金制度的起源和基本原理
第一节 美围私有退休金制度的起源
第二节 私有退休金制度的目的和范围
第三节 社会保险与私有退休金制度
第二章 《雇员退休收人保障法》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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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书摘
前面所提到的,《保障法》中的第二标题却就退休金计划税收的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对美国《税收法》中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保障法》中这种关于退休金计划税收方面的双重性规定结构是由前面所提到的美国劳工界和金融界之间,对如何进行退休金制度改革所存在的分歧而造成的。《保障法》中的这种双重性结构起初对究竟是由哪一个政府机构对哪一些章节进行执行管理造成了一些混乱。这样,1978年.美国劳工部和税务局就各自在《保障法》中所分别担当的执行管理的职责进行了重新组织,以进一步理清各机构所应付的不同责任。
根据重新组织和分配的职责,美围《保障法》对雇主向退休金计划缴费的标准最低要求,还有对退休金计划参加人数的要求、退休金应计要求及基本既得受益权标准的要求,国家税务局具有管辖权。美国劳工部则主要负责执行管理《保障法》中有关资产受托人的职责及被禁止的交易的有关章节和规定。此外,为了避免权力冲突,这三个“《保障法》的执法机构”还就要求退休计划进行报告所使用的统一表格达成r协议:并且决定各自在做任何有关执行管理《保障法》的重大决策决定时,进行互相沟通达到统一的意见。
下面就《保障法》的结构进行解释和讨论。上面提到《保障法》第一标题即为“保护雇员的福利权利”。第一标题又分为两个部分。副标题A是“总纲”,这其中包括美国国会就退休金制度政策的一些发布和调查、定义以及对退休金计划参加人数的要求的具体规定。副标题B,题为“管理性规定”,其本身又分为多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就退休金或福利金计划的管理的各种细节提出规定。
副标题B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就雇员退休金或福利金计划及计划管理者向政府管理机关,计划参加者和他们的受益人所应提供的有关计划的各种报告和资料做出规定。这一部分的章节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雇员福利计划。
副标题B的第二部分主要是就退休计划参加者所应获得的退休金的基本权益提出规定。这一部分不适用于福利金计划。这一部分就雇员参加退休金计划的基本符合规定,雇员在退休金计划中所获津贴的最起码的既得受益权的期限,以及退休金的应计率和退休金支付的形式等都提出详细的规定。
副标题B的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固定受益额退休金计划的筹资缴费提出规定。这一部分不适用于福利金计划和除货币购买退休金计划(M0ney Purchase PensiOn Plan)以外的固定缴费额退休金计划。这一部分就雇主必须向固定受益额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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