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12月11日起,我国按照入世金融承诺,将最终取消对资银行在地域、客户、审批等方面的限制,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我国银行业将出现新的竞争格局。本书立足于这一新格局,在世贸组织规制金融服务贸易的架构内,寻求我国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规制和监管的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规制和监管制度的设相。
全书共分九章,可分解为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辨析了世贸组织有关金融服务贸易制度对我国金融业的直接与间接影响,提出并阐述了世界组织规制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架构与阶梯,探讨了我国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进行规制和监管的依据与理念等基本问题。后一部分分 别从市场准入监管、资本监管、市场退出监管和国际监管合作等方面,分析和探讨了入世过渡期之后我国完善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监管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韩龙,国际经济法博士、世界经济博士后,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先后师从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余劲松教授和著名世界经济学家周茂荣教授。2004年至2005年,先后在美国圣路易华盛顿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Louis)和乔治城大学法学院(Georgetown University)随著名金融法学家Joel Seligman教授和“世贸组织之父”John H.Jackson教授从事研究。
出版专著多部,主要有:《离岸金融法律问题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世贸组织与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独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研究》(独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在《国外社会科学》、《世界经济》、《中外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多次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
书评
本套专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作者们不约而同地采用法律方法研究经济问题。过去我们在二十多年的时间内,多看到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特别是国外法学界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已有若干部专著翻译成为中文。而现在,在中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法律研究工作者开始进入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和工商管理学的领域,用法律的方法来研究这些边缘领域的问题。
从2006年12月11日起,我国按照人世金融承诺,将最终取消对外资银行在地域、客户、审批等方面的限制,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我国银行业将出现新的竞争格局。本书立足于这一新格局,在世贸组织规制金融服务贸易的架构内,寻求我国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规制和监管的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规制和监管制度的设想。
全书共分九章,可分解为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辨析了世贸组织有关金融服务贸易的制度对我国金融业的直接与间接影响,提出并阐述了世贸组织规制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架构与阶梯,探讨了我国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进行规制和监管的依据与理念等基本问题。后一部分分别从市场准入监管、经营监管、资本监管、市场退出监管和国际监管合作等方面,分析和探讨了人世过渡期之后我国完善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监管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