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密切结合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实践,并在借鉴国外合同立法的先进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合同的效力做了较为全面和详尽的研究。
本书作者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当由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合同正义、鼓励交易四项构成;应当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合同法应当将违反诚信义务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并在法律上应当严格区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对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应当区分效力待定、无效和可撤销合同。作者对合同法在当代的发展以及合同法中的一些新的疑难问题,如涉他合同、电子合同、格式条款、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漏洞的填补等都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王利明,男,1960年出生,湖北仙桃市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并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届吴玉章奖学金优秀教学奖和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主要学术成果有:主编司法部本科统编教材《民法·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新论》《民法》等,专著《违约责任论》《司法改革研究》《物权法论》《人格权与新闻侵权》等,编著《合同法疑难案例研究》等案例教材;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其中多部作品都曾获过全国大奖。王利明教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小组重要成员,目前正在进行物权法的起草与深入的理论研究工作。其负责的六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已完成五项,成果受到广泛好评。
合同,也称"契约",可以说是现代经济生活的主宰,而合同法则是现代一切经济活动的保障。合同法理论博大精深,本书是国内著名法学专家王利明多年呕心沥血研究的成果,阅读本书你将会对我国目前合同法有一个深入、细致、系统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