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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研究
人格权法研究
商品编号:JSFXW20091105150833 版号:7300065988
开    本:16开 印张:780 页 装帧:平装
版    次:2005年07月 1版
发行单位:江苏发行网
出版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著 作 者:王利明
商品数量:2本 被浏览232次  热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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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格: ¥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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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密切结合我国人格权立法和司法实践,在广泛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人格权的基本概念、体系、一般人格权、各类具体人格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本书作者认为,人格权在现代民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人格权应当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篇,应当建立一个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相结合的完整的人格权体系。人格权法不仅应保护类型化的人格权,还要保护各类人格利益。作者认为,具体人格权应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信用权、隐私权、贞操权等类型。作者还认为,应当设置人格权请求权制度,从而完善我国请求权体系。对人格权损害的救济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形式。


本书作者


王利明,男,1960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仙桃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建设部顾问、新华社顾问。1981年12月,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7月至1994年8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讲学;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


推荐理由


人格权在现代民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我国民法典中应当建立一个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相结合的完整的人格权体系。作者结合我国人格权立法和司法实践,全面、系统地梳理自己对人格权制度的思考与观点。作者认为人格权法不仅应保护类型化的人格权,还要保护各类人格利益如信用权、隐私权、健康权等。全书内容丰富、论述严谨,是读者学习研究民法的重要参考资料。


目录



第一编总 论
第一章人格权概论/(3)
第一节人格和人格权/(3)
第二节人格权的性质/(17)
第三节人格权的特点/(32)
第四节人格权的主体/(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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