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继《刑法哲学》之后,又—部在内容与体系上均有所创新、在广度与深度上均有所突破的刑法学力作。
本书是作者从《刑法哲学》一书所开始的刑法理论探索的继续。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及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开《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
本书以人性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其中包含大量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生物学等内容,使本书具有相当的理论包容量和逻辑穿透力。
本书作者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问,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
推荐理由
本书是作者继《刑法哲学》之后,又—部在内容与体系上均有所创新、在广度与深度上均有所突破的刑法学力作。
本书是作者从《刑法哲学》一书所开始的刑法理论探索的继续。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及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开《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
本书以人性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其中包含大量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生物学等内容,使本书具有相当的理论包容量和逻辑穿透力。
目录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人性的分析框架
第二节 人性的分析方法
第二章 刑事古典学派的人性基础
第一节 人性假设
第二节 人文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