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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精神损害赔偿
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精神损害赔偿
商品编号:JSFXW20091107094834 版号:7300053769
开    本:32开 印张:334 页 装帧:精装
版    次:2004年03月 1版
发行单位:江苏发行网
出版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著 作 者:杨立新
商品数量:2本 被浏览252次  热卖中
商品折扣:8 折  赠送积分:0分  共节省4.00元
商品价格: ¥20.00元
¥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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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新的世纪开始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将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走上了基本完备的阶段。这部文集汇集的是本次论坛提交的论文,题目全部都是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专题的。


经典书评


前言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了引导民商法博士研究生以及硕士研究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民商法,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展了民法研习会活动,为在校的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提供讲坛,为大家阐明学术观点,在学术上进行争鸣创造条件。2001年以来,这种活动进行了两次,第一次由中心主任王利明教授出题,讨论的是物权法中的无权处分问题,第二次就是本次进行的精神损害赔偿专题研究。
在论坛进行中,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门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以及北京市各级司法机关的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对专题研究进行指导和帮助,共同进行讨论,使论坛进行得热烈、扎实、富于建设性。经过两次论坛讨论,这个论坛已经有了很好的影响,大家都反映论坛讨论的问题深刻,理论联系实际,富于创新精神和学术争鸣气氛,是讨论民商法问题的好园地。
在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既是学习、研究民商法学的学子,又是民商法学研究的生力军。他们在学术上富于创新精神,敢于直言阐释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没有太多的陈腐气和学术陋习的约束,在论坛的讨论中就能够进行观点碰撞,产生思想的火花, 因而就能够有新的观点问世。我们研究创设这个论坛的时候,就有这样的设想,让民商法学研究领域中的新的一代人在这里畅所欲言,百家争鸣,推陈出新,培养新人,推动民商法学研究的不断发展。经过两次论坛的讨论,这样的设想是对的。现在,每次论坛的题目公布之后,都有很多北京
的、外地的民商法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撰写论文,甚至不远千里赶来参加论坛讨论,使论坛学术气氛活跃,人气旺盛。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今后,这个论坛还要很好的继续办下去,办出水平,办出成果,办成一个吸引民商法研究人才、培养民商法研究人才的基地。
我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人员、一位民商法学教授、一位中年的民商法学者,积极支持这个论坛,关心这个论坛,尽自己的力量帮助搞好这个论坛。我经常想,我们这一代学人,在民商法建设上担负着承前启后的重任。承前,就是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民商法学家的优良传统,承继他们的学问,使中国的民商法学研究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启后,就是要引导和帮助青年一代扎扎实实地做好民商法的学问,与时俱进,将中国民商法学研究事业继往开来,发扬光大。因此,我们的担子是很重的。我愿意做好这样的工作,自己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学问,也要带动学生们扎扎实实地做好学问,共同为中国民商法研究的繁荣贡献力量。

本期研习会活动的题目是我出的,是专题讨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为了便于读者全面掌握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情况。
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这就是古代法的萌芽时期、近代法的形成时期和现代法的完备时期。
精神损害赔偿发展的第一个时期,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古代法萌芽时期。
在古代法律中,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但是古代法关于人格保护的种种法律措施,却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产生的基础。
在古代成文法的早期,经常可以看到对侮辱、詈骂他人者予以刑事制裁的规定,有的刑罚制裁还相当严厉。在那个时期,当然还没有人格权这样的法律概念,但这些刑罚制度却体现了
对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保护。罗马法早期的《十二铜表法》在第八表“私犯”中的第1条就明文规定:“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歌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同时,还规定了对其他人格权侵害的复仇制度和赔偿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对于流刑内殴议贵者,殴詈内外亲戚、殴詈父母祖父母、殴詈舅姑、殴詈杀伤夫、奴婢詈旧主等等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均规定予以
刑罚制裁。这些制度,都属于刑法的范畴,还不能认为它们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萌芽,而只能认其为这一制度的前身。但是,这种刑罚制裁的规定,却为精神损害赔偿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
……


目录



前言 杨立新
精神损害赔偿研讨会会议纪要 中国人民大学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整理
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王利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释评 杨立新 扬 帆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几点探讨 李 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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