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具体情况,把一些受灾群众转移到其他未受灾害影响的省市或地区,使他们能够接受比较稳定、全面的救助。这类群众多是受伤比较严重或是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
目录
一、灾民安置的方式
二、集中安置点的选址
三、集中安置点救灾帐篷的搭建
四、集中安置点标识管理
五、集中安置点的人员管理
六、安置点的物资发放
七、安置点的供水管理
八、安置点的供电管理
九、安置人员的食品和营养
十、安置点的治安管理
十一、安置点的卫生医疗
十二、次生灾害的避险
……
文摘
一、灾民安置的方式
(一)集中安置
集中安置是指在灾害发生后,失去家园的受灾群众集中居住,统一接受救助和管理。根据集中安置点的组建方式,分为新搭建安置点和利用已有住所两种方式。新搭建安置点多在空旷、安全的地方搭建帐篷、临时棚或其他可以临时居住生活的设施。利用已有设施主要是指利用未被毁坏,能够安全居住停留的公房,如工厂、学校、体育场、公园、政府公共设施或其他合适的场所。
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分散安置。对无法进行分散安置的群众,选择集中安置。
(二)分散安置
分散安置就是把受灾群众安置到亲戚、朋友、同事、老乡家借住。分散安置能够获得比较好的居住、饮食和生活条件,获得亲友的帮助,是灾后优先选择的救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