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读为快
《消防行政案件办理》以现行消防法律体系为依据,理论联系实际,对消防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操作程序、适用指南进行了系统研究,提供了打开消防行政执法程序系统的金钥匙,是一部办理消防行政案件的理论性与适用性、指导性与工具性兼备的好教材。《消防行政案件办理》包括程序问答、操作指南、词汇诠释三册。程序问答,运用法学基本理论,从理论层面解决了办理消防行政案件的程序问题和疑难问题。操作指南,运用行政法律文书学的研究方法,从实践层面解决了办理消防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的适用问题。词汇诠释,运用词汇的编撰方法,从消防法适用的层面对所涉及的相关词汇进行诠释,解决了相关词汇的检索查阅问题。
本书作者
石泽民,湖南新晃人,苗族,大学本科毕业。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修完刑法学研究生课程。中国法学会会员。长期从事公安执法、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因工作成绩显著,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七次,集体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坚持消防行政执法理论研究,把法学理论与执法实践紧密结合,主持公安部软科学研究课题——公安基层消防部队依法执勤创新研究。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多次获一、二等奖。出版有《中国基层治保工作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消防法实例说》(国家“九五”规划重点图书,湖南人民出版社,获湖南省金盾图书二等奖) 、《消防行政案件办理》(包括程序问答、操作指南、词汇诠释三册, 湖南人民出版社,公安部消防局列为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统编教材)、《消防法适用词汇手册》等著作多种。研究成果入选《湘籍•湘版著作家大辞典》。
目录
凡例
目录
第一编 消防法典适用词汇
第二编 消防执法适用词汇
第三编 法律文书适用词汇
第四编 消防规范术语词汇
正文
索引
消防行政案件案由
参考文献
……
序言
从事消防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学者和实际操作的执法人员普遍地感觉到,消防行政执法程序复杂、难度大、成本高、效果差。即便是长期从事执法实践并善于积累总结经验的执法人员,或者长期从事消防法律研究并已有丰富消防监督业务知识的法制人员,对于执法程序也难以做到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执法程序被较为普遍地误以为是执法的累赘、障碍或者瓶颈。
作为实体法的消防法律规范体系,是一个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组成的法律规范体系。其内容之广泛,阶位之丰富,专业之深厚,结构之复杂,就决定了实体法运用的程序规范的多样性、复杂性。作为程序法的消防法律规范体系,是一个由一系列程序分散或溶解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之中,并依靠法学理论相互链接而组成的程序规范体系。这就导致程序的多样性、分散性,并存在相互交叉与重叠、空缺和脱节、冲突及矛盾等缺陷。没有一个全面、统一、系统、科学、权威的程序规范,就不能有效地保障和促进消防行政执法。消防行政执法本身的专业性、复杂性,加之一直以来缺乏对消防行政执法理论的系统性的研究,重实体轻程序的指导思想和现实状况,使得现有的分散或溶解在消防法律规范中的程序未能全面、有效地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大量问题。或是由执法主体自主地加以解决,或是将矛盾搁置起来,程序似乎就成了消防行政执法的障碍。公安消防部门,特别是现役制公安消防部门,执法人员流转过快,高素质的、稳定的执法队伍难以维持,整体上很难达到对法律了如指掌、运用自如的境界,凸显出消防行政执法面对程序的困惑,执法程序成为办理消防行政案件和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难关。
文摘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0.0.1就是从消防法律规范中抽象出来的、比较完整的、可反复运用的、最基本的消防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于1998年4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第4号主席令签署发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2008年第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必然产物,是保护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我国消防工作走上法制时代的重要标志,必将推进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消防法是具有广泛社会性和很强实用性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典,它是包括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内容在内的法律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