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路易丝·厄德里克是美国当代最多产、最重要、最有成就、创造力最为旺盛的作家之一,先后获得多项文学大奖。《爱药》是厄德里克的成名作和代表作,为作者赢得了无数的荣誉,这也是迄今为止第一部被译成中文的当代美国印第安长篇小说。《爱药》采用了特殊的叙事形式,全书的故事有二十个之多,六个人物用第一人称讲述了十三个故事,作者以旁观者的口吻讲述了七个。全书的时间跨度为五十年(1934—1984)。往往一个故事的叙事者是另一个故事的被叙事者,一个故事的主要人物是另一个故事的次要人物,故事内容彼此关联。全书翻译认真严谨、用心良苦,最大限度地逼近了原文,并提供了近两百个注解。
作者简介:
路易丝·厄德里克(Louise Erdrich 1954— ) 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父亲是德裔美国人,母亲是北美龟山原住民保护区的奥吉布瓦族人,双亲皆长年服务于部落居留地的印第安事务学校,外祖父曾任部落酋长。路易丝·厄德里克是美国当代最多产、最重要、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是美国印第安文艺复兴运动第二次大潮的代表人物,曾先后获纳尔逊·阿尔格伦短篇小说奖、苏·考夫曼奖、欧·亨利短篇小说奖、全国书评家协会奖、《洛杉矶时报》小说奖和司各特·奥台尔历史小说奖等文学大奖,目前她已出版了二十余部作品,她的第一部青少年小说《桦树皮小屋》曾被台湾有关部门推荐为中小学生优良课外读物,《爱药》是她的成名作和代表作。
导读:
1984年美国全国书评家协会奖获奖作品
第一部译成中文的当代美国印第安长篇小说
作者路易丝·厄德里克女士倾情作序 谈瀛洲先生热情推介并作序
美国作家托妮·莫里森、菲利普·罗斯、安·泰勒,中国学者虞建华等高度评价
天资聪颖的厄德里克啼声初试。与哈克贝利·费恩一样,她对本族人的洞察和理解与生俱来。她对艰难的生活的描写细腻冷峻,不落窠臼,令人信服。厄德里克锋芒初试,就好评如潮。
——菲利普·罗斯
像路易丝·厄德里克这样目光犀利、富有同情心的作家真是不可多得。《爱药》是一部力作。
——安·泰勒
《爱药》也描写了光明和美好,否则它一定会让人窒息。
——托妮·莫里森
小说《爱药》蕴涵的巨大的力量让人震撼。它的抒写是真实和精湛的。
——凯·博伊尔
就如同托妮·莫里森写美国黑人,威廉·福克纳写美国南方,菲利普·罗斯、伯纳德·马拉默德写美国犹太人一样,厄德里克的小说同样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她虚构的文字比其他任何形式的记录都更真实。她的小说的诗一般的语言、魔幻的特质、多角度叙事在《爱药》中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这是一部值得移译、值得阅读的文学上品。
——虞建华
《爱药》中译本序
写《爱药》的时候,我觉得谁也不会去读它,觉得它将湮没在无人问津的书堆中。这些书会闲放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堆在一眼看不到边的二手书市场里,还有作家们存放卖不掉的书的地下室里。我甚至觉得《爱药》会销声匿迹。
真没想到这本书现在仍在出版。让我惊讶的是,现在它被移译成了中文。您现在手捧着这本讲述奥吉布瓦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也就是我们族人的小说,这让我备感荣幸。而本书也受惠于中国的文学大家,因为我时常以陆机享誉东西方的《文赋》一书为指导。
我最喜爱由山姆·汉密尔(Sam Hamill)翻译的《文赋》中的这么几句:
虽兹物之在我,
非余力之所戮。
故时抚空怀而自惋,
吾未识夫开塞之所由。
衷心感谢张廷佺先生打开了这道门,也感谢您,我亲爱的读者,走进这道门。
谨致以最美好的祝愿。
路易丝·厄德里克
2008年1月30日
于美国明尼苏达
失灵而又没有失灵的爱药
谈瀛洲
一
路易丝·厄德里克是美国当代最有成就、创作力最为旺盛的作家之一,至今已经出版了十余部长篇小说,且几乎部部叫好。1984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爱药》得到“每月一本读者俱乐部”的高度赞扬,受到读者和批评家的追捧,获当年全国书评家协会奖。1985年,厄德里克因该小说获得由美国文学艺术院颁发的苏·考夫曼奖和《洛杉矶时报》该年度最佳长篇小说处女作奖。《路易丝·厄德里克小说批评指南》一书称该书“获得了……比印刷史上其他任何一本书更多的奖项”。
厄德里克于1954年出生在明尼苏达州的小瀑布城。童年时,她生活在北达科他州的红河谷,她的父亲是德国移民的后代,母亲有法国和齐佩瓦印第安人的血统。她的外公、外婆都住在北达科他州的龟山居留地,外公是部落酋长,擅长串珠,跳印第安传统的帕瓦舞,是个讲故事的好手。
1972年,她被达特茅斯学院录取。她入校时,正赶上达特茅斯学院延请年轻的人类学学者麦克·道里斯来校开设美国土著研究方面的课程。厄德里克当时的专业是英文与创作,但她还是选了一些美国土著研究方面的课程,并真正开始对自己的齐佩瓦背景发生了兴趣。从达特茅斯学院毕业后,厄德里克做过各种各样的临时工,比如餐馆女侍、救生员,还在甜菜地里拔过杂草,摘过黄瓜,甚至做过建筑工人。这些丰富的经历给她后来的文学创作提供了素材。
1978年,她进入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攻读文学创作硕士学位,1979年毕业后在波士顿的一家印第安报社工作。在波士顿,她常与一批居住在大城市里的印第安人打交道,他们的生活与她原先熟悉的居留地上的印第安人大不相同。这种对比使她进一步认识到,美国土著传统是她生活的重要部分。她感到了强烈的书写美国土著生活的冲动。她曾说,“我并未选择(美国土著生活)这一题材,而是题材选择了我。”
1981年她作为驻校作家重返达特茅斯学院,与道里斯重逢,并在这一年与他结婚。他们的婚姻也是两人长时期密切合作的开端。道里斯常跟厄德里克讨论她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他们还合著了长篇小说《哥伦布的皇冠》。
1980年到1990年是厄德里克的多产期,她平均每两三年就出版一部长篇小说。
1996年两人离婚;1997年4月,道里斯自杀。后来,厄德里克说,道里斯实际上多年为抑郁和失眠所困扰,在跟她结婚后的第二年就有过自杀的倾向。
厄德里克现居于明尼阿波利斯,并继续写作。写作之余,她还学习钢琴和齐佩瓦语,并制作传统的印第安艺术品——串珠、用豪猪刺编织的工艺品。
二
《爱药》与其说是一部长篇小说,还不如说是一部短篇小说集,一部以类似题材——北达科他州的居留地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为中心的小说集,是一些故事的松散结合。比如这部书的第一章《世上最了不起的渔夫》,就是她在1982年赢得纳尔逊阿尔格伦小说奖的一篇短篇小说。厄德里克曾说,是她的丈夫道里斯首先认识到,她已发表的两个短篇《地磅》和《红色敞篷车》可用作一部长篇的一部分。
厄德里克童年时就喜欢坐在大人身边,倾听他们讲述故事。那些故事大多发生在他们家族成员身上,而这些故事可以让我们更深切地感受到当代美国印第安人的生活状态。那些故事没有被系统地叙述,而更多地是关于两个人或几个人之间对某一个人、某一件事的闲聊,所以读者的感觉就是“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这在故事中留下了许多空白,也留下了许多无法解开的谜。正是在这些空白之中,厄德里克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的神秘。
比如《爱药》的第一章《世上最了不起的渔夫》,就是以两个叙述者的口吻来叙述的。这一章先以第三人称叙述者叙述开头,叙述琼在坐巴士回居留地的途中如何搭识了一个叫安迪的白人男子。他们在一起吃了许多东西,喝了很多酒,然后在车里发生了性关系。因安迪醉得不省人事,琼最后离开了汽车,独自步行回到了居留地。
接着,厄德里克转换视角,换了以琼的外甥女艾伯丁的语气来叙述。这时琼已经死去。艾伯丁回到家中,听到母亲和姨妈在谈论死去的琼。
从她们口中,我们只知道琼后来不知怎地又回到了车上。她为何回到车上?成长于北达科他、熟悉暴风雪脾性的她,怎么会死于雪中?这些都笼罩于神秘之中,故事并没有给我们清晰的答案。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厄德里克的小说的一个特点:她的小说中的叙述者常常身处“对话的边缘”,也就是说,她(他)身处其他人物的对话之外,倾听着,观察着,记录着。在一次访谈中,厄德里克谈到,“你并不总是最受欢迎的人,注意的中心,并不是每个人都向你寻求答案。我总是感觉到,我是个在偷听一切的人……”她对于自己身处的这种“边缘”位置非常满意。她说,“我身处边缘,一直在边缘……我认为我不属于任何其他地方。”
从艾伯丁的叙述中,我们又知道琼是如何从一个美丽自尊的印第安姑娘(她曾被戏称为“美国印第安小姐”),因为整个社会对印第安人的歧视而逐渐陷入绝望的:“我还记得她学美发师时,故意用染发剂把一个蛮横无礼的客人的头发染绿了,硬硬的。别的秘书也不喜欢她。她喝得醉醺醺地去折扣商店报到。刚去饭店做了一个星期服务员,一听有人拿她开玩笑,她又拂袖而去了”。她的婚姻逐渐解体,她成了一个靠男人为生的女人。
在这个故事里,厄德里克也写到了正在失落的印第安传统:整个居留地上,只有伊莱叔公一个人还会设陷阱捕鹿。年轻的一代都已不会弯弓射箭,连许多齐佩瓦语的词汇都不会说了。
三
在与本书同名的《爱药》这一章里,叙述者利普夏·莫里西年迈的外公患了老年痴呆症,与老情人露露·拉马丁勾勾搭搭,这让外婆大吃其醋。利普夏如此描述外婆对外公的爱:“你知道,我一直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爱会变得淡漠,所以当它伤害我们时,并不那么深;当它应该让我们感受甜美时,并不那么甜美。我觉得爱会变得越来越淡漠,上了年纪的人是不会注意到这一点的。爱会枯萎,直至死亡,我是这么想的。可现在我看到爱还是给人带来痛苦。”
这时,外婆想到了爱药——一种齐佩瓦印第安人的巫师才会使用的效力强大的魔药,它能让变心的爱人回心转意。于是,她把获取爱药这一任务交给了利普夏。利普夏想报答外婆的养育之恩,因此他感到义不容辞。他想让外公与外婆重归于好,重新从生活中获得快乐。但他不想跟神秘的皮拉杰老太打交道。有的传统的魔药他不知该去哪里才能找到,比如像小珍珠一样有魔力的种子;有的他不愿去找,比如正在交配的青蛙。最后他想到了黑额黑雁。这种雁雌雄终身相伴,白头到老。他想打一对这样的黑雁,剖出它们的心来给外公外婆吃,这样他们就可以像黑雁一样终身相爱不渝。他埋伏在沼泽地,等到一对黑雁降落时他开了枪,可是没打中。过去以渔猎为生的印第安人现在已不会打猎。最终利普夏偷了懒,走了捷径:他去超市买了两只冷冻的、现代化农业大生产制造出来的、与爱的巫术毫不相关的火鸡,挖出它们的心来交给外婆,骗她说是黑雁的心。
外婆虔诚地把火鸡的心当黑雁的心吃了下去。可当她把火鸡心放在三明治里骗外公吃时,外公心怀疑虑,迟迟不肯下咽。外婆一气之下,在他肩胛骨当中重击一拳,让他咽下鸡心,结果他噎死了。厄德里克的笔触在这里明显带有反讽的味道。
但外公死后,外婆却见到外公的灵魂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利普夏说,“是爱药,我的利普夏,”她说。“它的功效比我们想的要强得多。他死后特意回来,要我去他那儿。”
利普夏向外婆坦承了一切。他说:“不是爱药让他回来的,外婆。是别的东西。他对您的爱超越了时空,但他走得太快,根本没机会对您说他如何爱您,他并不责怪您,他理解您。那是真实的情感,不是什么魔力。超市里的鸡心是不可能让他回来的。”
这时,我们发现了故事的主题:传统的印第安巫术失落了,可是又没有失落;爱药失灵了,可又没有失灵——真正没有失灵的,可能是人心中长存的爱情吧。
刚开始读厄德里克的小说时,我觉得她使用的语言时有重复。但读到她的散文或自述文字时,感觉却截然不同。你能感觉到她是个思维极为敏锐、语言能力极强的作家。她在小说中所使用的那种重复,甚至语法时有错误的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艺术手法,是对居留地上的那些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印第安人的语言的模仿。
四
欧洲殖民者在美洲大陆实施种族与文化灭绝政策,在印第安人中传播麻疹与天花等美洲大陆原来没有的疾病。在《我应身处之处——一个作家的地方感》一文中,厄德里克说,印第安民族与文化所遭受的毁灭比一场核战争所造成的危害还要大。她说,“在哥伦布到达之前就已存在的整个城市被毁灭了……因为这些旧大陆的疾病比最早的外来观察家都更快地深入到这块大陆的中心,所以美国土著文化的辉煌与多样性从未为欧洲人所感受、知晓与记录。”
正因如此,厄德里克觉得印第安作家身上的担子分外沉重:“面对巨大的损失,他们必须述说当代幸存者的故事,同时保护与赞美在灾难之后存留的文化的核心。”与福克纳一样,她试图书写一片失去了过去的土地的历史与感伤。
《爱药》是一部看上去简单,其实十分微妙的书,是厄德里克的精心结撰之作,是美国印第安文学的一部杰作,其赢得的诸多奖项可谓名至实归。阅读它可以让我们听到从边缘发出的声音,因此这是一本值得翻译的好书。现在,翻译似乎是懂点外语就能干的活儿,其实不然。译者是原著特殊的读者。译者一旦误读,那么作品翻译后会引发中文读者进一步的误读,所以译者的误读必须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好的翻译应该是无限逼近原文的,就像双曲线无限接近纵、横坐标一样。翻译的过程基本可以简化为理解和表达,单是要读懂原文就要费些工夫。正如评论家们所言,《爱药》的语言是富有诗意的。她的作品的某些部分是朦胧的、不透明的。要将这种诗性拿捏得恰到好处还真不容易。全书的句子结构非常简洁,有时一两个词就是一句,如何用最少的文字表达出来并不那么容易。小说全篇由六七个叙述者分别叙述,使用的是并不标准的英语,许多语言习惯都是印第安人、齐佩瓦人甚至作者本人所特有的。我读了好几十页以后才逐渐适应。幸好译者专治当代美国印第安文学,对印第安历史和文化都有深入的把握,他还与厄德里克本人和英美学者深入探讨,仔细推敲,这些都为准确理解小说、确保译文的质量提供了保证。他对文学的喜爱和文字的功力使他超越了英汉两种语言的藩篱。
全书的翻译已经最大限度地逼近了原文,译者在译文中提供了近两百个注解,这足以显示译者的认真严谨和心系读者的良苦用心。我佩服张廷佺先生的勇气,也欣赏他的译笔,并对这部文学名著能有中译本问世,感到由衷的高兴。
是为序。
2008年2月于复旦大学
不太好译、值得一读的厄德里克
张廷佺
路易丝·厄德里克是美国当代最多产、最重要、最有成就、创造力最为旺盛的作家之一,先后获得纳尔逊·阿尔格伦短篇小说奖、欧·亨利短篇小说奖、全国书评家协会奖、司各特·奥台尔历史小说奖等文学大奖。自《爱药》出版后,她始终在文坛的聚光灯下,受到读者和评论家的追捧和关注。迄今,她已出版了十余部长篇小说、三本诗集和四本儿童故事。她的小说和诗歌被收入多种文学选集,她在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创作上的成就已载入美国文学的正典,成为美国印第安文学、女性文学、少数族裔文学、比较神话学和比较文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
《爱药》是厄德里克的成名作和代表作,也是迄今为止第一部被译成中文的当代美国印第安长篇小说。它初版于1984年,再版于1993年,已为作者赢得了无数的荣誉。这次译成中文的是1993年版,比1984年版多了四篇短篇小说,也就是四章。译者因为研究厄德里克的需要,曾将1993年版与1984年版的小说内容逐字进行比对。1993年版除增加了《小岛》、《复活》、《战斧工厂》和《莱曼的运气》等四篇短篇小说(即四章内容)之外,原有的十四篇短篇小说(即十四章内容)共改动七十四处。如,在1984年版中,拉什斯·贝尔共有十八个孩子,尼科特与伊莱是双胞胎,湖的名称是特考特,皮拉杰老头精通爱药的配方,而在1993年版中,拉什斯·贝尔共有十二个孩子,伊莱与尼科特兄弟俩并非双胞胎,湖的名称是马奇马尼图,精通爱药配方的是皮拉杰老太。其他改动多为细小处,如衣服、颜色等。有研究者称,增加的四篇短篇小说使整部长篇小说更具有政治倾向,对白人殖民者的控诉和谴责意味更加明显。
先说《爱药》特殊的叙事形式。全书的故事有二十个之多,六个人物用第一人称讲述了十三个故事,作者以旁观者的口吻讲述了七个。全书的时间跨度为五十年(1934—1984)。往往一个故事的叙事者是另一个故事的被叙事者,一个故事的主要人物是另一个故事的次要人物,故事内容彼此关联。人物的叙述或者相互补充和重叠,或者由于叙事的主观性而相互矛盾、相互消解。《爱药》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开端、高潮和结局。相关线索或隐或显,若断若续,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一般读者所熟悉的线性叙事在本书中消失了。《爱药》似乎可以从任何一个故事,也就是任何一章开始阅读。面对由作者和多个人物分别叙述的、时间跨度达到五十年之久的二十个故事,读者就如同进入了叙事迷宫,不太容易弄清楚人物关系和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
再说《爱药》与厄德里克的其他几部长篇小说的关系。《爱药》里的人物也出现在厄德里克后来出版的《甜菜女王》、《痕迹》、《燃情故事集》、《宾戈宫》、《小无马居留地奇事的最终报告》、《四颗心灵》等长篇小说中。可以说,只有读完“北达科他四部曲”(《爱药》、《甜菜女王》、《痕迹》、《宾戈宫》)之后才能弄清人物关系、事件的先后顺序和事件之间的联系。必须指出的是,“北达科他四部曲”里的故事发生的先后次序依次是《痕迹》(1912—1924),《甜菜女王》(1932—1972),《爱药》(1934—1984),《宾戈宫》(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但这四部小说却不是按照这一顺序写作和出版的。《痕迹》里的有些事件是《爱药》的背景,但该小说在《爱药》之后出版。换言之,《爱药》里人物的恩恩怨怨、对殖民者的控诉早有起因,而这些起因包含在后来出版的《痕迹》之中。此外,这四部小说的时间跨度部分重叠,同一时间段里发生的事件出现在数部小说中。这些都使叙事更加碎片化,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厄德里克本人意识到让如此众多的人物分别讲述故事可能会引起叙事的极端碎片化。她在《爱药》等长篇小说中部分使用全知叙述,试图为读者提供必要的线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1986年出版的《甜菜女王》中,她在每一章的最后都用全知叙述对故事情节进行总结、补充或说明。出版商也意识到碎片化叙事给读者阅读带来的困难。在2005年重版的《爱药》、2001年出版的《小无马居留地奇事的最终报告》和2004年出版的《四颗心灵》中,出版商加入了人物关系图,为读者提供了阅读指南。为了方便读者,译者在书后也附加了小说中涉及的三大家族的人物关系图。
厄德里克坚持称《爱药》是一部长篇小说,但不少批评家称之为短篇小说成套故事或短篇小说系列。不管怎么说,《爱药》的叙事方式非常特殊,这增加了阅读和翻译的难度,但从这苦心经营的叙事方式可以看出作者的文化自觉。悠久、深厚的印第安文化传统为厄德里克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不竭的资源,她清醒地意识到传统文化对她的滋养,意识到自己的文学之树无论多么枝繁叶茂,都深深扎根于“灭而不绝”的印第安文化传统的土壤之中。虽然可以用现有的情节写一本传统意义上的长篇小说,但她坚持把十八篇短篇小说合在一起成为一本长篇小说,并称这是长篇小说的正统形式。这是对印第安口头叙事文化最好的继承和发扬。
特殊的叙事形式还充分体现出作者的平等意识。厄德里克在《爱药》中尽可能控制或减少全知的叙事声音,多声部取代了传统小说的独白,有人因此称《爱药》是复调小说的杰作。在《爱药》中,权威叙事消失了,人物与人物、人物与作者的声音是平等的,体现了作者的平等意识,是对传统作者的全知话语特权的解构。借用这一特殊的叙事形式,作者似乎想表明在美国这个多元文化的国家中,少数族裔应该与主流社会享有相同的话语权,应该进一步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因此,小说特殊的叙事形式可谓抵抗殖民话语最机智的文化策略。
我们从小说中读到的印第安人的内心世界在官方资料中很难见到。文学乃无用之用。假若没有文学,没有厄德里克的小说,我们便无法走进当代美国印第安人的内心,无法感受他们在夹缝中生存的尴尬、迷茫和苦楚,无法听到他们从心底发出的声音。厄德里克小说的内容是深刻的,形式是新颖的,所以厄德里克真的值得一读。
《爱药》的书名也是该长篇小说第十三章的篇名,而且“爱药”这一短语在厄德里克的长篇小说中多次出现。译者曾作过统计:Love Medicine在《爱药》中出现十三次,在《痕迹》中出现两次,在《宾戈宫》里出现七次,在《燃情故事集》中出现七次,在《羚羊妻》中出现两次,在《小无马居留地奇事的最终报告》中出现一次,在《四颗心灵》中出现两次。Love Medicine在数部小说中反复出现,是使这些小说形成系列的一个手段,对揭示这些小说的主题有重要作用。国内现有的评论文章或美国文学史将Love Medicine译成“爱之药”、“爱的解药”、“爱的符咒”等。译者在翻译《爱药》时,考虑到这一短语的汉译要能够揭示小说的主题,适用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的篇名,又要适用于它作为词组出现在小说中,故将之译为“爱药”。
2001年,应《外国文艺》之约,译者曾将厄德里克新鲜出炉的三个短篇小说(《屠户之妻》、《复活街》、《披巾》)译成中文,其特有的语言风格让译者不胜喜爱。自2005年起,译者开始集中阅读她的作品。2006年10月,译者突发奇想:如果把《爱药》这一代表作和成名作译成中文那该多好!译林出版社欣然同意,并成功购得版权。在翻译之前译者就知道她的作品不太好读,动笔翻译之后才体会到比预想的还难。难就难在它与传统小说不同的叙事方式,以及作者独特的语言风格。齐佩瓦印第安人口语化的英语、特有的意象和极简洁的表达让译者偶有因难见巧的快感,但更多的时候令译者举步维艰。幸好,友人Anita Watkins女士、Sue Gregory女士、John Bint先生和美国印第安文学专家Annette Van Dyke女士向译者伸出了援手。他们凭借对母语的直觉和敏感,为译者耐心解释小说的难点。书中的有些双关修辞是在他们的点拨之后才发现的。他们对小说难点的解释、对人物的评论和对印第安风俗、信仰的介绍大大减少了译者对《爱药》的误读。2007年暑假,译者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麦克马斯特大学进修,该校著名教授James King先生热心为我引见在该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印第安人Rick Monture。与他愉快的交流让我受益良多。也是在当年暑假,Watkins女士和丈夫Donald Campbell博士为了让译者深入了解印第安文化,专程驱车从纽约赶到麦克马斯特大学,带译者去加拿大南部的一个印第安村落。他们在现场大半天的详细解说和介绍加深了译者对印第安文化的理解。另外,美国文学专家虞建华教授始终关心本书的翻译。没有这些友人和专家的无私帮助,本书的翻译对译者来说将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此,译者向他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始终注意彻底消化文本,试图弄清作者的真正意图。原书的每个词、每个句子似乎都承载着作者的某种用意,因此,只有反复推敲,才能最大限度地逼近作者的本意。译者心里想着作者的同时也想着读者。译者一直这样认为:要让读者明白,先要自己明白;要让译文感动读者,先要让译文感动自己。译者已尽全力,但译文的质量还得由读者来评说。
2008年6月于上海外国语大学
目 录
《爱药》中译本序(路易丝·厄德里克)………………………………………………
失灵而又没有失灵的爱药(谈瀛洲)……………………………………………………
世上最了不起的渔夫………………………………………………………………………
圣徒玛丽……………………………………………………………………………………
野鹅…………………………………………………………………………………………
小岛…………………………………………………………………………………………
念珠…………………………………………………………………………………………
露露的儿子们………………………………………………………………………………
纵身一跃……………………………………………………………………………………
肉与血………………………………………………………………………………………
桥……………………………………………………………………………………………
红色敞篷车…………………………………………………………………………………
地磅…………………………………………………………………………………………
荆棘之冠……………………………………………………………………………………
爱药…………………………………………………………………………………………
复活…………………………………………………………………………………………
求善的眼泪…………………………………………………………………………………
战斧工厂……………………………………………………………………………………
莱曼的运气…………………………………………………………………………………
渡河…………………………………………………………………………………………
《爱药》三大家族人物关系图……………………………………………………………
不太好译、值得一读的厄德里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