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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
伙计
商品编号:JSFXW20081024114428 版号:978-7-5447-0578-3
开    本:718×1000毫米 1/16 装帧:平装
版    次:第1版第1次印刷 2008年7月出版
发行单位:江苏发行网
出版单位:译林出版社
著 作 者:[美]伯纳德·马拉默德
译    者:叶 封
商品数量:100本 被浏览1466次  热卖中
商品折扣:8 折  赠送积分:0分  共节省4.40元
商品价格: ¥22.00元
¥1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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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犹太人莫里斯·博伯在纽约贫民区里开了一家食品杂货铺,意大利人弗兰克·阿尔派思(即伙计)在沃德的胁迫下抢了莫里斯,后为了补过替他照料铺子;而在善与恶的冲突下,又偷窃他的进款,同时记下数字,打算有朝一日全部清偿。他对海伦(莫里斯女儿)终不及乱,最后却在营救海伦免受沃德凌辱之后,奸污了她。他的忏悔和爱情在作恶和涤罪之间迂回前进,终于从克制中得到净化,从牺牲中得到再生。




作者简介:

  伯纳德·马拉默德(1914—1986),生于美国纽约布鲁克林一个俄国犹太移民家庭。二十二岁毕业于纽约城市学院,194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他长期在大学任教,是战后重要的美国犹太小说家。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伙计》(获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罗森萨尔基金会奖)、《基辅怨》(获美国全国图书奖和普利策奖)、《杜宾的生活》和短篇小说集《魔桶》(获美国全国图书奖)。马拉默德笔下的人物多为犹太人,他用充满人道主义的眼光观察世界,以犹太人的坎坷命运来展现现代人共有的命运,因此,“人人都是犹太人”。




导读:

  岁月消逝,他既没发财,也没有人同情。他能怪谁呢?命运不作弄他的时候,他却作弄了自己。关键在于作出正确的抉择,而他却作了错误的抉择。即使选对了,到头来还是错。

                                ——《伙计》

  马拉默德……在纽约移民粗俗难懂的土语中发现了一种交流的创造性。他是一位神话的创造者、寓言作家、精美格言作家。

                          ——索尔·贝娄,美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他从未忘记自己是美国犹太人,他最擅长描摹美国城市社会中犹太人的状况。

                          ——安东尼·伯吉斯,英国作家

  虽然马拉默德笔下的人物日子过得都很不如意,但他们从来都不仅仅是生活中无助的受害者。

                          ——美国《时代》周刊

出版前言

  一个复杂多变、充满巨大冲突的世纪已然过去。这个世纪里,人们的心灵中前所未有地弥漫着希望与失望、乐观与悲观的情绪;这个世纪的文坛,也因此空前地喧哗与骚动,文学作品数量繁多,审美倾向丰富多彩,思潮流派更替频繁。

  文学即人学。当下读者全面认知20世纪和彼时文学情状的需求正在增加,作为多年来致力于外国文学译介的专业出版机构,我们希望以必要的责任心,翻译介绍更多更好启迪民智、打动心灵的现当代文学作品,以实现对人,特别是对其精神取向的尊重与关怀。是以译林出版社精心推出“20世纪经典”,从对20世纪世界文学的整体回望出发,遴选百年来的文学名著翻译出版,以供热爱文学的读者及各界人士丰富学养、陶冶性灵之需要,并力图借此实现对未来出版事业的积极开拓,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奉献一己之力。

  20世纪文学史上作品异彩纷呈,作家灿若群星。“20世纪经典”旨在以新世纪的历史视野和现实视角,选择在文坛已有定评且契合社会现实与人的心灵需求的作品,使丛书的每一选篇日久弥新、传之久远。出于对翻译出版现状的认真思索,我们在遴选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中译本的译文水准,无论名家新人,均以实力取舍。译林出版社努力以披沙拣金的态度,为读者献上品位高尚和质量一流的翻译作品。在整体装帧的庄谐雅俗上,也尽量考虑现时读者具有共性的需求。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自身水平所限以及选目因海外授权获得与否而受影响,这套丛书的不足之处恐在所难免,敬希读者海涵。“20世纪经典”的书目将是开放性的,我们热诚期待读者的评判与指正,帮助这一志存高远的事业高质量地进行下去。

译林出版社

序 言

张国擎

  一个孤儿出身的人,一个逃出魔爪向往美好生活的人,一个渴望真正爱情的姑娘。这三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联袂演出了一部绝对好戏。这三个人物是:孤儿弗兰克,他在穷困潦倒中被帝俄屠杀犹太人时逃出俄国来到美国谋生的莫里斯相救;而莫里斯的女儿海伦一直用自己的标准衡量着“男人”,偏偏又与弗兰克相爱,并演绎出许多美妙的故事。他们不断地在希望与现实之间挣扎和拼搏,美好的希望时时被残酷的现实击碎,但他们又不断地从破碎中萌生新的希望,再次冲刺。莫里斯没有得到所向往的好生活,却原谅了抢劫他的弗兰克;被原谅并从此一直接受别人施舍的弗兰克并不因为自己的穷困而放弃对爱的追求,最后竟想成为《圣经》里的方济各;屡屡献身屡屡失败仍然没有找到如意郎君的海伦最终发现白马王子竟然就在身边。善于在平静的叙述中表述曲折优美动人故事的美国作家伯纳德·马拉默德笔下的《伙计》就是这样对我们叙述“三人的世界”的。

  这样的一种人物关系,如果换一个作家来写会怎么样?

  换谁呢?

  列夫·托尔斯泰,会写成什么样的结果?海明威笔下的三人世界是什么样的呢?福克纳决不会出现马拉默德的故事套路?而渡边淳一或村上春树一定是浓笔重彩渲染爱情至上?怀特或辛格又会如何构架三人头上那个共同的屋顶?中国的作家呢?……我们可以想象出一百位作家必然有一百种不同的弗兰克、莫里斯、海伦共同相处的故事,他们都会以如椽巨笔写出令鬼魂悲泣的爱情悲歌,写出惊心动魄的人间故事。任凭我们怎么样地想象都可以得到印证。作家的笔下完全可以创作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篇章。但我们恰无法知道一个作家如何用平静得不能再平静的生活式流水,于平淡的生活流中,娓娓道出一个我们身边发生的故事。故事就是那么地简单,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杂货店,店里三个人每天的生活,他们各自的烦恼,他们的渴望,他们梦想而又不敢妄为的一切。由这些生活流的淌动而出现的细小浪花,点点滴滴湿漉着我们干渴的心田,滋润我们那颗也是平凡生活中有着烦恼的尘土灵魂,我们的情感随之而跳跃,波动,快意,惘然,麻木……

  这是马拉默德了不起之处,也是他之所以成为当代美国犹太小说家中佼佼者的源泉所在。

  弗兰克是个孤儿,他不知道自己的亲人是谁。十二岁那年,实在受不了虐待而逃出寄养者家,在闯荡社会的日子里他完成了高中学业。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自己身边带着的枪被刑警的儿子沃德·米诺格看到,在沃德的逼诱中合伙抢劫了莫里斯。可怜的弗兰克没有想到自己抢的对象是那么可怜的与穷光蛋差不了多少的犹太人。于是,他萌发了一种似乎是为了赎罪而去莫里斯的店里帮忙的念头,以期让养伤的莫里斯能够尽快好起来,自己的心里也得到几许安慰。老实善良的莫里斯看到被饥饿逼得快死而藏在他家地窖里偷面包的弗兰克,动了恻隐之心,收留了他。面对弗兰克,莫里斯常常想起自己的儿子弗雷姆。世上无巧不成书,故事就从这么平淡无奇的生活开始了。一个充满着欲望的年轻人,一个负罪沉重的灵魂,一个被生活逼迫的潦倒汉子,开始与一个善良的长者进行灵魂的冲突,善对恶的不断清醒和坠落,从而使恶的灵魂最终变成善的象征——圣方济各。

  弗兰克的灵魂并非是一条直线奔到底的,而是随着人物的性格发展,随着俗事对灵魂的冲击展开的。如果说弗兰克对莫里斯的抢劫是无知的,到现实在他的眼前展开后,店里空空的极贫乏的事实使他甚至想中途停止抢劫:

  “我们还是离开这儿吧。”

  “他的钱全都在这儿啦。我们走吧。”

  当合伙人举枪时,他朝镜子瞧着,乱摇手,黑眼珠都快鼓出来了。

  ……

  亚里士多德把罪恶分成放纵、凶残、恶意三种,而这些细节的描写所表现的是,弗兰克最初参与抢劫时已经沾染了全部三种罪恶,但是他的本质是好的。他在抢劫时“为了控制颤抖而把身子倚在水斗上”,这是作者在为他灵魂的坦白作进一步补充表述,并以此说明弗兰克只要能够经过地狱、炼狱的洗罪,是可以成为《圣经》里的圣方济各的。为此,马拉默德为弗兰克制造了一个能够实现自我修炼的炼狱,那就是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普通小杂货店的生活。这种炼狱是理性和哲学,又是通过读书和社会生活的反复较量来完成的,当然是在神学和信仰的支配下。这是马拉默德刻意表现具有犹太人风格的生活真实,经此表现弗兰克灵魂转变的过程。异教徒弗兰克对于莫里斯的同情是他经历了自己抢劫现场的结果,他受不了灵魂的自我拷打,自觉进入到莫里斯的生活里面,成为一名店员。对于获得的几元赃款,他甚至没有动用。他一次次地想公开还给莫里斯却又没有勇气,直到最后还是自己悄悄放入收款机里。这样的赎罪形式是不彻底的,用宗教的说法,没有大苦大难,就不可能有大彻大悟。但这又是他能够以赎罪的身份对莫里斯报答的。这种报答毕竟是灵魂忏悔式的。我们知道,灵魂是属于一种精神体,只有活的物体才有灵魂一说。灵魂的忏悔,自然也是属于一种宗教。世俗的贪欲会不断地影响他,反复考验一个灵魂能否洗净污浊,真正成为纯洁之体。果然,弗兰克是没有能够彻底赎清罪孽,旧罪未清,又添新过——对莫里斯女儿的爱慕,使弗兰克决心把戏一直好好地演下去。故事便层迭不穷,一浪高过一浪,精彩的片断使人不忍合卷。出现在一个已经有过性感觉的姑娘海伦面前的弗兰克不再是穷困潦倒的意大利小子,而是洗过澡,身上干净的衣裳散发着异香,胡须剃得极净,二十五岁男人诱惑心爱女人时所可以表现出来的魁梧而透出的活力,使对方无法拒绝。但是,爱情的猎获太简单了,就没有普遍的教育意义了(我一直认为小说里的爱情故事就是年轻人接受爱情风格薰陶的启蒙教材),马拉默德非常聪明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笔下海伦表现出的态度是对弗兰克置之不理,导致弗兰克的欲火中烧,他不得不从通风井偷偷爬上去窥视海伦洗澡;他开始注意海伦到图书馆去的目的,自己也以借书的机会设法接近她;他对与他悄悄接近的海伦说出自己喜爱读《拿破仑传》,而海伦则希望他读《白痴》、《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罪与罚》等;他开始能够与海伦在树林里幽会;进而到房间里幽会,有接触肉体的可能,那只是可能……色的欲望使他对钱的欲望同时产生飞跃,他在收款中的贪污越来越大,并且在银行开户,从而实现了一个灵魂坠落首先需要达到的两大目的:对于女色的渴望,对于金钱的贪婪。有了这样的两大阻隔,一个灵魂的善化便进入但丁设计的艰苦卓越的炼狱。

  普罗米修斯自己说过:“说句真话,我痛恨所有的神灵。”马克思对此十分赏识,他赞同地表示,因为无论是天上的神灵还是地下的鬼神都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因此,我们不应该承认任何神灵可以与人的自我意识并列。生活中的弗兰克是靠自我的意识在一步步地向着欲望的目标挺进,而一个又一个罪恶的实现与希望的破灭使他向着灵魂的新生艰难地挪着痛苦之步。当幸福就要来时,莫里斯发现了他的贪污行为,使他失去本来很好的幽会时机,而沃德强奸海伦时,他救了海伦,这便可以使海伦实现自己的诺言:只要有机会就会到你的房间里来。但他却等不了了,强奸了海伦,险些由此而坏了自己的前程。用心良苦的马拉默德又开始为他钟情的弗兰克设计新一轮的炼狱之行……

  书的后部,新生的弗兰克出现了,他对海伦的爱几乎完全是出于对过去施恩于他的莫里斯的回报,当然这还是有对海伦本身的爱。海伦对弗兰克也改变了态度,她对弗兰克说:“我想让你看看,我还在用你的那本莎士比亚。”她回报纳特一个耳光,纳特则朝她身后叫道,“你这烂女人”。海伦从弗兰克手中接过玫瑰,“但这朵花带来的却是弗兰克·阿尔派恩的爱情和最美好的愿望。”

  以弗兰克的身份命名书名,也足见马拉默德对其的钟爱。无论是个人的风格,个性的显现,情态的毫露,弗兰克都足可成为众多大师们笔下这类人物中的佼佼者。

  文学艺术是社会存在或者已逝岁月未知世界在作家头脑里的反映。一部杰出的作品必然是反映了具有本质意义的社会生活。《伙计》这本书反映的正是犹太人在美国的最底层的生活,其中以莫里斯的生活最具典型性。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一个移民的生活,这是一个算术问题。移民的生活,怎么是算术问题?他用几位作家在移民后的生活来说明原民族的传统对作家的影响,从而提出:在移民身上出现的生活时间长短,导致数量上相等的生活块面,在年纪轻时或在成年时不具有相等的重量,从而形成了乡愁的痛苦,以及更为糟糕的DIE ENTFREMDUNG(异化)对本人的强烈影响。其实,何止是作家艺术家们存在着DIE ENTFREMDUNG。一般百姓,只要不是在襁褓里离开国土到他邦,都会保留家乡生活的潜意识、记忆、语言、习惯,它们也就可以成为移民后生活的最大阻隔。书中的莫里斯就是一个移民,他在帝俄屠杀犹太人时逃出俄国,来到美国本来是想当药剂师的,上了一年的夜校,学过代数、德语、英语,都没有学成结业。他与艾达结婚后,并没有因此而幸福起来,多少年来他只是在犹太人的小圈子里生活,侍候那么几个犹太人。莫里斯对生活的绝望已经到了什么地步,请看作者笔下:

  也有这样的目子,他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受够啦,简直到了顶。早晨下楼的时候,他想,要是铺子着了火,他会高高兴兴地出力使火烧得更旺。多少年来,莫里斯一天又一天老是侍候那么几个倒霉的顾客,看着他们用脏手指挑拣老是那么几样廉价食品,他们天天过着这种省吃俭用的生活,而他们一走,莫里斯又盼着他们再来——

  他为什么会这样?你想想,人到了六十岁还在为钱发愁。女儿已经到了婚嫁的年龄,自己不但不能为她准备点什么,反过来要她的微薄工资补贴自己家用。他几次想把铺子卖掉,但又放心不下这些生活省俭的顾客以后的生活。他从来不因善小而不为,寒冷的冬天早上,他得为三个分币的面包而不得不起床,因为那个愁眉苦脸的波兰女人会准时来敲店门,他想不理睬,但还是去开门。有一天她没有来,莫里斯的心里就老是惦着……那个十岁的女孩子,面容瘦削,眼露紧张的神色。他打心眼里不欢迎她。但他还是在她说她妈问能不能再赊给她一磅黄油、一个黑面包和一小瓶果子醋时回答得很坚决,坚决到女孩子哭了起来。他只好赊给她,在记账时,他找到“醉婆娘”名下的那一堆笔迹,又记上一笔,总数应该是二元零一分,但他还是在旧笔迹上改动一下,尽管这一改,他少掉了四毛二分的收入,但比起老婆的唠叨,他还是觉得值得。

  这样的故事在莫里斯的身上很多。

  他为什么会这样?一面满足于这样平凡庸俗的日常琐事,一面又十分憎恨这样没有钱财的穷日子。用哲学的眼光看,莫里斯处在一个寻找“自己之外”的轨道上,他没有抛弃这种日常琐事的生活,并且满足于这种生活,从中寻找到兴奋点。这个兴奋点,就是“自己之外”的乐趣。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在生活中寻找“自己之外”的乐趣,以激发自己的兴奋。人们往往习惯地认为只有重大的神秘时刻相连在一起,或者由一种什么突然激发的事由才能使人的兴奋成为现实。其实,日常琐事中无处不存在着“兴奋”点,生活的沉重,对于沉重生活的持续不断的努力,都可能是在不断地从自己的视角里失却自己,从对称物世界里看到自己坚实的存在,从而获取兴奋的激素,由此而使自己生活得快乐。如果人连这么一种兴奋都不能获取,这个获取的一瞬间都没有,人就会触及死亡的领域。米兰·昆德拉称这种兴奋是“走出自身地位的行为(STASIS)”。

  如果我们认同以上的看法,我们对莫里斯知道弗兰克是抢劫他的罪犯,但在弗兰克没有对他公开承认前,仍然雇用他的行为就可以理解了。他的善良也就不会引起人们认为他是“善恶不分”的东郭先生了。书中他与弗兰克说到那次抢劫事件时,作者这样写道:“莫里斯懊丧得话也讲不出来。他怜悯伙计,但不希望身边留一个坦白认罪的罪犯。”言下之意,如果弗兰克一直瞒着他多好。没有了弗兰克,他决定把铺子卖掉,没有人要。他又出去寻找活干,没有人能够接受他。有人给他出点子,叫他烧掉铺子来获得保险。他已经决定这样干了,但弗兰克没有让他干成。弗兰克希望留下来。莫里斯又一次拒绝了他。生活没有给予莫里斯可以兴奋的日常琐事,他便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通读《伙计》,莫里斯浑身都充满着从日常琐事中寻求一瞬间兴奋的快意,这正是世界上为数最多的小人物存在的真正意义所在啊!

  海伦·博伯是作者刻意塑造的另一个人物。这个人物的身上既有美国当代青年的许多特点,又较多地集中了生活下层小人物渴望读书、向往好生活的愿望。作者在她的身上注入了那种奋斗渴望,展示了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犹太人生活的另一个侧面。

  她想上大学,却得到一份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这都是为了双亲和父亲的收不抵支的杂货店。她竟然不敢从微薄的工资中拿出一点去购买好看的时髦衣裳,而把工资大部分都花在房子的分期付款上。当她知道什么是男女之欢后,她与自己喜欢的男人沉入爱河,但她希望结婚。没有一个她爱的男人愿意那样做。就是那个纳特·帕尔,也与她时好时坏,与她好的时候,就是想与她睡觉。她本来到帕尔家去看望帕尔的姐姐贝蒂,指望不会与帕尔发生性关系,但是自己却无法控制住。她决心与帕尔疏远,直到帕尔,这个“长得挺英俊,下巴中间有点凹下去,既有才能,又有大志,曾经想要不太费事地找个女人睡觉,而她一半出于恋情,依了他,又后悔。悔的不是欢爱一场,而是自己过了这么久才明白,他所要的竟然就只那么一点儿。他要的并不是她海伦·博伯”。因此她改变了态度,决心等他娶她时才再会面。希望终于到了的时候,她才明白自己爱的并不是纳特,爱情原来早就安排好了,就在她的身边……对于爱情的认识是所有的女人与身俱长随之而熟的果实。自信而倔强的海伦对贞洁很看重,除了与帕尔在自己十七岁那段时间有过性爱外,别人是很难获得她的。当她二十三岁与男人幽会时,当他的手游到她的下体时,她拒绝了他。那男人就不高兴,甚至以她与别的男人睡过觉来威胁她。她生气了,她的脾气告诉读者,她不吃那一套。后来,路易斯·卡普也想睡她,要求在幽会时亲一下。她让他接吻。他伸手摸她的乳房。她往后退了一步,挣脱他的拥抱。他说她会成为莱茵河宝藏的看守神。而她就觉得路易斯太不严肃了,“拥抱亲嘴竟会造作出这么绚丽的梦境,她至今想起来觉得可笑。”

  她对弗兰克从不欢迎到幽会,到恨,尤其是他在救了她的时候,却乘机强奸了她,事后,她嚷道:“狗——没行割礼的狗!”

  这个恨,作者告诉我们什么呢?是对弗兰克强奸行为的恨么?也许是,但不完全是。作者还通过这个情节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悲伤而沉重的现实,替代海伦呐喊:“为什么一定要她嫁给犹太人呢?”

  这个想法不是海伦突然冒出来的,而正是作者的宿愿,作者精心地安排了那个本质好的但做了坏事的弗兰克出现在海伦的面前,通过他们之间的爱情周遭反映出在今天的世界里,犹太人固守的通婚原则早已没有存在的价值。更重要的是:

  世界需要的伙计,人们生活里的伙伴,都可以是人类相通的各民族。这个“伙计”的含义已经不单单是个名词了。

  但是,犹太人总是犹太人。

  作者在结尾写到弗兰克到医院里去请医生把包皮割了。逾越节后,他成了犹太人。

  对于小说,人们已经不再仅仅把它看成某种政治的寓意或者是平淡无味的水,更多的是从中寻找到一种生活的乐趣或者是快乐。除了那些蹩脚的文字匠以故事蒙钱财坑害读者外。正经的作家们决不会对自己的小说作一种简单的文字复述,他们的任何一种表示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着,它们之间联接着,寓意着多种象征,或者处在与别的表示、别的境况、别的动作、别的思想、别的事件的复杂与矛盾的对照参与中,从而使我们的阅读体验能够一遍又一遍发生着完全不同的体味,升华着我们的灵魂,昭示我们应该看到那些作家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从这一部分去体会到作家在一部作品中不可能囊括的全部意识形态的最精华的所在。

  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作家再现生活原型的本领,独特的对生活的浓缩、调整,甚至有一种结构化的艺术表现:令所有美妙的预感、设想、憧憬都能够使读者吸收痴迷。当然,最为重要的是作家以这些唤起我们对生活的一种热爱。对于《伙计》,对于莫里斯,除了他的存在对于那些贫困的人是福祗外,还有什么比这更为重要的呢?那么多的生命的存在就在于他莫里斯的早起晚睡,就在于他赊账的记录上的恩赐。小人物的生存莫过于此吧。也许有人对于莫里斯那种对弗兰克的态度不能苟同,但那何尝不是一种生存的态度,也正是这种态度使得莫里斯死去后,弗兰克替代他而存在。生活就是这样地像一条河,不间断地向前流淌着……

  我们从中观察着美好的景物,品味着个中的酸甜苦辣,体验着平淡或惊奇的乐趣。然而,就整个生活的真谛而言,就像《伙计》,平静的表述下面,流淌着湍急,如果你浮在表面,那自然是体验不到的。

  对了,我忘了对读者介绍一下本书作者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这位地道的犹太籍小说家,一九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生于纽约州的布鲁克林区,父母在二十世纪初由俄国迁居美国。作者在纽约城市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开始教书。由于他从大学时代起就一边读书一边打工,对社会下层人物尤其是犹太人的命运比较了解,并深怀同情。当他开始教书,并从事写作后,便着意反映犹太下层人民生活中的悲喜剧,包括他们寒伧的生活、为难的心情、坚忍的毅力。他深怀人道主义精神着力去描写这些小人物的命运。他的作品幽默、风趣,色彩明朗。如写犹太籍大学教师生活的《新生活》,通过一桩冤案控诉旧俄基辅的排犹主义的《装配工》,描绘一个黑人作家和一个犹太作家的古怪脾气,反映当代美国社会种族关系的《房客》等等,这些长篇小说以及大量的短篇小说使作者成为美国当今犹太小说家中的佼佼者。

  本书是作者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译 后 记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大批犹太移民,主要来自俄、奥匈、波兰等国,涌进美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短短五十年间,美国的犹太人数从二十三万激增至四百七十余万。其中有二百多万人,聚居在纽约市的布朗克斯和布鲁克林两个区里,不少人以经营服装业和各种零售商店为生。在这股漂泊到纽约来的滔滔人流中,就有一个俄国犹太人店主。一九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布鲁克林的这个家庭里,一个男孩降生了——他就是当代美国犹太小说家中的佼佼者伯纳德·马拉默德。他很早就显示出对写作小说的兴趣。二十二岁毕业于纽约州立学院,以后又进哥伦比亚大学深造,一九四二年取得硕士学位。在此期间,他先后干过一些零星工作,一九三九年起开始教书,最初在夜中学里教英语,后来离开纽约市,西去俄勒冈州立学院执教,旋任英语教授。他现在东北部弗蒙特州本宁顿学院讲授英国文学。

  马拉默德的创作生涯开始于五十年代初,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呆头呆脑的人》发表于一九五二年。此后三十来年中,他一面教书,一面写作,又出版了六部长篇小说,有《伙计》(1957年),《新生活》(1961年),《房屋装修匠》(1966年),《费德尔曼写照》(1969年),《房客》(1971年),《杜宾的作家传》(1979年),和三部短篇小说集:《魔桶》(1958年),《白痴优先》(1963年),《伦勃朗的帽子》(1973年)。

  第二次大战结束后,美国文坛上严肃的长篇小说作家从战前对客观社会现象的自然主义描写转而探索人的主观意识的深层活动。这不是毫无来由的。战后世界成了罪恶的渊薮,个人的社会责任成了一种不堪负荷的重担,人的良知和冷酷的现实展开了“拔河赛”,精神世界处于拉锯中。人对生活产生了既热爱又厌恶的无奈心情。思索者对一切是非、美丑、善恶的反应可以归结为“双重价格”(ambivalence)一个词。他们经常处于心理矛盾之中。由于宗教信仰、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等多种原因,犹太人在美国社会这一矛盾冲突的漩涡中,更加主宰不了自己的浮沉。马拉默德的代表作《伙计》就是在这样的土壤上孕育滋长出来的一朵鲜花,也是映照出这一切的一面镜子。

  青年莫里斯·博伯逃脱了帝俄对犹太人的大规模迫害杀戮,来到美国,在纽约贫民区里开了一家食品杂货铺,惨淡经营二十年,到了六十岁,晚境凄凉:店铺濒于破产,身体日趋羸弱,对夭折的儿子朝思暮想,为独生女海伦在中学毕业后迫于家计无法升学而愧恨交集。他六点钟就开店门,为的是好让那波兰女人买到三分钱面包;给沿街兜售灯泡的小贩喝柠檬茶解寒;醉婆娘的十岁女儿奉母命来赊购食品,他明知欠款收不回来,就因孩子的一声啼哭而心慈手软;他揣着八个四开银币走遍职业介绍所而一无所获,看到小贩的可怜儿子就分了两个给他。这些细节描写都说明莫里斯“做个犹太人,就得有副好心肠”的想法。为了顾客遗忘在柜台上的一枚硬币,他追过两条马路去还她,因为他相信,“做人老实,觉才睡得安稳。”他做买卖从不搀假,或以次充好。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却受尽欺诈,穷愁潦倒,终于因打扫人行道积雪得了肺炎,结束“圣者”的一生。这个苦人儿、受害者,就是马拉默德笔下为人类赎罪而受苦的犹太人典型。

  作为小说篇名的伙计意大利人弗兰克·阿尔派恩的生活道路,从孤儿开始,经流浪汉,到抢劫犯,到赎罪者,最后结束于皈依犹太教,接了“圣者”的班,成了杂货铺里方济各型的“亚圣”。弗兰克在沃德的诱迫下抢了莫里斯,为了补过,辛辛苦苦地替他照料铺子;而在善与恶的冲突下,又偷窃他的进款,同时记下了数字,打算有朝一日全部清偿。他对海伦的恋情也是在自我牺牲和追求肉欲的冲突中发展着。他引她进了自己的卧室,单独相对,终不及乱,最后却在营救海伦免受沃德凌辱之后,奸污了她。他的忏悔和爱情都在作恶和涤罪之间迂回前进,终于从克制中得到净化,从牺牲中得到再生。

  故事结尾一个莫里斯死了,另一个莫里斯新生了。小说告诉我们,犹太人也罢,意大利人也罢,只要是被压在社会底层而又为人善良正直的,就得为人类赎罪而受苦。结论只能是“人人都是犹太人”。《伙计》的感染力也就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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