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奁中物》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书中研究“宋代在室女财产权之形态与意义”方面的知识,具体包括了:宋代在室女的婚姻与嫁妆、宋代在室女法律领域中的财产承分形态、宋代在室女其他社会领域中的财产形态、关于在室女财产问题的两点延伸思考等内容。
本书作者
张晓宇,男,1982年1月22曰生于中国湖南长沙,1992年随母来香港定居。2004年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本科甲级荣誉毕业,2006年于同校取得历史硕士学位。毕业后留任本校本系、二级导师。已发表各类文史文章有有:《北宋太学制度与太学生救国运动内在联系初探》(上海《学术月刊》);《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有过黄金时代吗?》(北京《经济观察报》);《尽日灵风不满旗——废名<寄之琳)中的错愕与留白》(太原《名作欣赏》);《关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香港《经济日报》);《柳如是“天香浓浸”立轴初考》(香港《文汇报》)等十余篇。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前人研究概述
第三章 宋代在室女的婚姻与嫁妆
(一) 婚姻论财
(二) 嫁妆与聘财之意义与分别
第四章 宋代在室女法律领域中的财产承分形态
(一) 反思法律领域中在室女财产承受的一些前提
(二) 在室女财产承分考之一:非户绝情况下的遗嘱分产
(三) 在室女财产承分考之二:户绝情况下的分产
(四) 在室女财产承分考之三:在室女与命继子
(五) 在室女财产承分考之四:试释“女合得男之半”
(六) 法律领域中的两点结论
第五章 宋代在室女其他社会领域中的财产形态
(一) 嫁妆财产的其他形态
(二) 工作与家庭中的在室女财产形态
(三) 关于在室女财产问题的两点延伸思考
第六章 结语
附录:南宋文集所见婚启定书
参考书目
后记
序言
我在20世纪末,曾经有机会在香港住过几年,其间认识了晓宇父母。他们都是我的挚友和畏友。
第一次去晓宇家,晓宇母亲不仅飨我以美味佳肴和上等红酒,还容忍我在清雅的客厅里大放了五六个小时的厥词。我孤身一人在香港,那一天真是我居港期间最亮丽和珍贵的记忆。
更为珍贵的是在这一天我认识了今天本书的作者张晓宇。场景至今清晰:一个清秀的小男孩,默默无声地倚靠在客厅的书架旁,长时间地聆听着我们的谈话。那双眼睛安静、清澈、智慧,还有一种超越了他当时的年龄的深沉、凝重。当时我就觉得,也说过,晓宇注定是颗读书种子。这些话绝对不是为了讨好主人,我们都没有那么庸俗。这是我发自内心的感受。
后来,我回到上海,就几乎没有再见到过晓宇了。但是,有关他的消息,我一直可以从他父母那里了解到,从来没有间断过。我满怀欣喜,遥遥地关注着晓宇这颗读书种子发芽、成长,毫无悬念地等待着我的“预言”成为现实。当他父母告诉我,晓宇最终选择了历史学,考入了香港中文大学;并且还异口同声地说,晓宇的这个选择,受到了我的影响,而起因就在很久以前我在他家的那场剧谈。
我为之不安。我深切地知道,在如今的俗世,晓宇的选择同时也意味着疏离、边缘、寂寞、清苦,甚至是某种牺牲。在商业化、世俗化程度极高的香港,所有这一切都会转化成艰巨的考验和庞然的压力。我喜爱晓宇,我的不安也随着时间而蔓延成为担忧。
然而,眼下放在我书桌上晓宇的硕士论文《宋代在室女“财产权”之形态与意义》,顿时将我的不安和担忧吹得烟消云散。
先读为快
笔者期望达到的主要研究目的有两个:第一,从法制史角度出发,探究中国宋代女性在家庭内部财产分配中的理论规限、现实处境及背后意义。这一部分主要依靠南宋判例集成《名公书判清明集》里的材料。关于这本书的重要性及其在史料学上的意义,读者大可参考陈智超所著《宋史研究的珍贵史料--明刻本(名公书判清明集)介绍》一文①。第二,单从法制史角度提出结论并不足够,因为法律背后牵涉了更大背景,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各范畴的因素以不同比重混杂一起,这一明显事实使本研究不能止步于解释成文法条的内在意义或针对判例作技术分析等法制史论题,我们还要看看公堂之外,在国家法令没有或不能确实行使效力的地方,在室女财产形态是怎么一回事。
在之后的论述中,难免会使用一些现代尤其是西方的概念,例如上文提到的财产,下文涉及的法律领域、财产权、家庭法等。这里需要指出一点,我们并非在泛泛而论的层面使用这些概念,而是经过慎重思考后给予新的意义,力求与当时社会处境相贴合。如“法律领域”一词,本研究用来指称在特定的历史时段中,与国家成文法令、地方习惯法、家庭礼法系统相联系的中国古代家庭法所应用之一切社会处所,而宋代女性“法律领域”中之财产形态是非常富于争议性的。③这种争议性一方面缘于学者研究课题时着眼点有所不同,④从而得出一系列不同结论。像这样的情况属于后天型,是可以调合甚至加以避免的。然而该课题更有它先天富有争议性之一面,即使是使用同样的材料、相近的视野乃至方法,一样会看到截然相反的结论。这就是说。宋代女性财产形态问题本质上带有模糊性和冲突性在内。
后记
这本名为《奁中物:宋代在室女“财产权”之形态与意义》的小书原是笔者硕士论文。按常理而言,这样不成熟的研究,本不应该拿出来献丑。学海无涯,没有看到的材料和前贤研究尚不知有几,现在匆匆成书,难逃粗疏之讥。作为一个还在为展开学术生涯努力不休的青年来说,这本书恐怕是负担多于荣耀。但是,这两年间经历过的那些日子,那些在图书馆独对一大堆宋人文集,或者苦思《清明集》案件内情的时光,却成为支撑我面对负担的无形动力。无数次,我在面对大堆古籍时产生“独抱遗经究终始”的感觉。那些宋代的人和事,很近又很远,《秦风·蒹葭》所谓“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即使论文写完了,对那个时代的追忆却已烙在了我的心上。
回想当年在报中文大学硕士的时候,我预备的题目本无关乎宋代女性。如果没有苏基朗老师那一两句话,可能我不会走在今天这条路上,也谈不上会有这本小书。报读硕士成功后,我顺理成章成为了苏老师的学生,耳提面命,在所必有。有几次,当我自以为找到了极好的观点或材料,苏老师总会先劝我冷静一下,然后再帮我细细分析论点疏漏与材料局限处。这两年,无论是学术还是生活、前途,苏老师都给了我不少宝贵的意见。至今我自觉并没有达到老师的期望,这一丝念兹在兹的愧疚感,希望在将来能够通过努力得以弥牢补。
感谢钱文忠教授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指教,并于百忙之中为我作序,他一直是我成长的向导和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