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哲学是关于优良道德或道德价值的科学,意味着:道德哲学就其根本特征来说,是一种规范科学或价值科学而不是描述科学或事实科学。这样,在科学的王国里,道德哲学便属于规范科学而与事实科学相对立。
一个
社会的道德规范本身,并不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原因;但是,一个社会实行何种道德规范,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原因:推行优良的道德规范是社会进步的基本原因;推行恶劣道德是社会停滞的基本原因。道德哲学正是研究优良道德的科学,因而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便具有莫大的效用、莫大的价值。这就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真谛。
本书是《名家通识讲座书系》系列之一的《道德哲学原理十五讲》,内中具体探讨了:从四个命题推导出道德哲学的全部内容、凶手不应该把自己的指纹留在凶器上、应该杀死敌人而不应该杀死老狗、宁愿杀死一个人而不愿杀死一条蛇等问题。
第一讲 元伦理范畴:道德哲学初始范畴
水效用大而价值小吗
可欲之谓善
凶手不应该把自己的指纹留在凶器上
“价值事实”如同“圆的方”
元伦理学是道德哲学或伦理学的公理和公设系统,因而与几何学、力学等公理和公设系统一样,也是由初始概念和初始命题(或公理、公设)以及初始推演规则三因素构成。元伦理学家们将这三大因素归结为两部分:(1)对于伦理学的初始概念的研究,这些概念也就是元伦理学家们所谓的“伦理学术语”、“伦理学概念”或“道德词”、“伦理词”、“价值词”,我们不妨称之为“元伦理范畴: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初始概念”;(2)对于伦理学的初始命题或公理、公设的研究,也就是对于揭示元伦理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元伦理命题的证明,说到底,也就是对于伦理学的初始命题或公理、公设的证明,元伦理学家们称之为“道德判断确证”(justification of moral iudgments)或“道德确证”(moral justification),我们可以名之为“元伦理确证: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公理和公设”。这两部分的排列顺序,显然应该与一切公理体系的顺序一样:由初始概念到初始命题(亦即公理和公设)。那么,下面我们就来逐一解析构成伦理学初始概念系统的四大范畴:“价值”、“善”、“应该(包括正当)”和“事实”或所谓“是”。
一 水效用大而价值小吗
谁都晓得,有用就是有价值,价值就是用途,就是效用,就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效用,就是客体的事实属性对主体需要及其经过意识的各种转化形态,如欲望和目的的效用。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真理。然而,学术界却极力避免用“效用”来界定价值。这究竟是何缘故?杜冈-巴拉诺夫斯基说:“有些众所周知的事实,显然与主张效用是经济物品价值基础的理论,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因为最有效用的物品,如水和空气,并不具有任何价值。相反,从表面看没有多大效用的物品,如宝石或金子,却具有很高的价值。面包比钻石有用得多,铁比金子有用得多,但是,面包和铁的价值却比金子和钻石低得多。这些事实清楚地表明,价值不仅不与经济物品的效用成正比,反而与效用成反比。
诚然,水具有极大的效用。但这仅仅是就水的总和的、一般的、抽象的效用来说的。具体地、实际地看,每一单位的水都具有不同的效用:一个人所拥有的水越多,每一单位的水对于他的效用就越小;超过一定量后,其效用就会等于零,甚至成为负数。所以,水没有价值并不是因其总和效用大,而是因为超过一定量后,其单位效用是零;钻石价值大,则不是因其总和效用小,而是因其极为稀少而单位效用大。因此,水的效用大却无价值而钻石无用却有大价值的假象,不但没有证伪反倒证实了“价值就是效用”的效用论定义。因为这种假象仍然表明,水和钻石等一切商品的价值都只能是商品的某种效用;只不过不是商品的总和的、一般的、抽象的效用,而是商品的单位的、具体的、实际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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