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4 1:27:30 周三
  忘记密码
帐号
密码
  
首  页 | 文化新闻 | 出版社 | 发行单位 | 出版观澜 | 馆配 | 图书 | 音像 | 报刊 | 电子出版物 | 文化艺术品 | 诗意名城 | 一字千金
动  漫 | 休闲游戏 | 手机小说报 | 视 频 | 文交会 | 文化焦点 | 名家名作 | 我新我秀 | BBS | EMBA | 29中 | 总平台
  购买本书的顾客还买过  
《处世经典》
《处世经典》
简单道理集萃
简单道理集萃
改变命运的100个人生哲理
改变命运的100个人生哲理
狼道
狼道
感恩造就卓越
感恩造就卓越
读三国,悟人生智慧
读三国,悟人生智慧
  销售排行  
 曾国藩家书1
 新世纪 新拓展:政治学理论..
 柏拉图以来的批评理论(第三..
 从中西互释中挺立:中国哲学..
 犹太哲学史(套装上下卷)
 土家族哲学通史
 俄罗斯的弥塞亚意识
 成人与成圣--儒家伦理道德精粹
江苏发行网 >> 图书 >> 社会科学
中国思想史论集 第三辑
中国思想史论集 第三辑
商品编号:JSFXW20091124095130 版号:9787563378104
开    本:大32开 装帧:平装
版    次:2008-10-1
发行单位:江苏发行网
出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著 作 者:张岂之,谢旭举
商品数量:2本 被浏览328次  热卖中
商品折扣:8 折  赠送积分:0分  共节省5.00元
商品价格: ¥25.00元
¥20.00元
市场价 会员价



内容简介


本书集结了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2007年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思想史学科建设研讨会”论文24篇,围绕中国思想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思想史思潮和学派、人物和经典研究、中国思想史教学与研究生培养等专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目录


中国思想史理论探讨
历史唯物论与中国思想史研究
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学术史研究视角管窥
论中国思想史研究的“历史性”与“思想性”
论中国思想史的学科自觉
老学与中国思想史研究
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
儒学与神学关系试探
汉代“得民和”政治理念的思想史分析
《淮南子》的道德仁义观
裴颁的政治哲学与西晋的世族政治
宋代《诗经》学与三家《诗》的关系论略
书院的兴起与唐宋之际的社会文化环境
论李觏与苏轼非孟的根本取向
阳明心学形成和发展的几个逻辑环节与禅学思想的影响
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研究
中国近代文化转型论争的哲学解读
《明儒学案》研究中国思想学术史的理论与方法
内外有别:20世纪30年代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对中国文化的认识与想象
民国时期乡村建设思想的派分与联合
孙中山社会建设思想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徐复观与中国思想史研究
中国思想史专题研究
百年来《周礼》研究的回顾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及其反思
中国思想的现代价值研究
《墨子》经济思想的生态阐释
事件哲学论
“伦”的传统及其“终结”与“后伦理时代”
附录
兼和·守正·日新
“第二届中国思想史学科建设研讨会”综述
编后小记


 先读为快


中国思想史理论探讨
  历史唯物论与中国思想史研究 张岂之
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面临“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的伟大任务。这个任务并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我们的前辈马克思主义学人早已在这方面开始探索,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我想举一两个例子来说明前辈马克思主义学人侯外庐如何在历史唯物论的指导下,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和思想的特色。
侯外庐对历史唯物论的学习和研究,直接来源于从1928年至1938年他对马克思《资本论》的翻译。他说:“对于一部完整的科学理论,翻译中的理解角度,往往不同于阅读中的理解角度.我在历史研究中所注意的研究方法,相当程度取决于我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的认识。”这一认识可以归结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也就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运动规律的指导下,研究中国古代思想是怎样的社会存在中产生、演变和发展,有怎样的社会用用,对今天有什么启示。……


星级指数: ☆☆ ☆☆☆ ☆☆☆☆ ☆☆☆☆☆
标    题:
内    容:
 
配送范围 如何交款 我的订单 售后服务 需要帮助
运费收取标准
■ 配送时间和配送范围
付款方式
■ 汇款单招领
如何查询订单情况
■ 怎样下订单
■ 退换货原则
■ 退换货处理
忘记了密码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汇款方式 | 帮助中心 | 合同下载
在线客服: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二 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苏B2-20100342 备案号:苏ICP备10223332号-2
网站服务电话:025-51861377 发行协会电话:025-83361842 服务邮箱:admin@jsfxw.com
版权所有 上书房 法律顾问团:鲍平 律师、邱宝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