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先理论的领域里,作者一直捍卫一种认知立场,尽管这种立场在道德理论领域里并非现实的。商谈伦理解释道德陈述的认知内容,而不指涉一个由道德行为——它们提供了描述的可能性——组成的明显的道德秩序。
实践理性从合目的性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目的理性行为主体的专断意志;从善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现实行为主体的决断力;从正义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具有道德判断能力的主体的自由意志。
本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哈贝马斯于2001年2月参加在巴黎索邦大学笛卡儿阶梯教室中所举行的公开讨论的记录。第二部分则是他同一时间应蓬皮杜中心的《谈论杂志》之邀而在巴黎所做的讲座的记录。第三部分以其话语伦理学为基础,出色地从实用问题、伦理问题和道德问题这三个不同的方面出发,对实践理性的具体应用进行了区分和解析。
尤尔根·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生于1929年,曾先后在德国哥廷根大学、瑞士苏黎士大学,德国波恩大学学习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并以论文《论谢林思想中的矛盾》获哲学博士学位;1961年以《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已有中译本)一书获得教授资格。1961―1964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1964―1967年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社会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所长,1971―1983任德国马格斯-布朗克研究院科技世界生活条件研究所(Max-Planck Instut zur Erforschung der Lebensbedingungen der wissenschaftlich-techneschen Welt)所长,1983―1994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社会学教授,1994年退休。他的主要著作有:《学生与政治》(1961)、《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62)、《理论与实践》(1963)、《知识与兴趣》(1968)《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抗议运动和高校改革》(1969)、社会科学的逻辑》(1970)、《体系研究的成果是什
书评
在首先理论的领域里,我一直捍卫一种认知立场,尽管这种立场在道德理论领域里并非现实的。商谈伦理解释我们的道德陈述的认知内容,而不指涉一个由道德行为——它们提供了描述的可能性——组成的明显的道德秩序。
实践理性从合目的性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目的理性行为主体的专断意志;从善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现实行为主体的决断力;从正义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具有道德判断能力的主体的自由意志。
哈贝马斯
在道德先理论的领域里,作者一直捍卫一种认知立场,尽管这种立场在道德理论领域里并非现实的。商谈伦理解释道德陈述的认知内容,而不指涉一个由道德行为——它们提供了描述的可能性——组成的明显的道德秩序。
实践理性从合目的性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目的理性行为主体的专断意志;从善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现实行为主体的决断力;从正义的角度得到应用时,针对的是具有道德判断能力的主体的自由意志。
本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哈贝马斯于2001年2月参加在巴黎索邦大学笛卡儿阶梯教室中所举行的公开讨论的记录。第二部分则是他同一时间应蓬皮杜中心的《谈论杂志》之邀而在巴黎所做的讲座的记录。第三部分以其话语伦理学为基础,出色地从实用问题、伦理问题和道德问题这三个不同的方面出发,对实践理性的具体应用进行了区分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