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4-22 3:05:29 周三
  忘记密码
帐号
密码
  
首  页 | 文化新闻 | 出版社 | 发行单位 | 出版观澜 | 馆配 | 图书 | 音像 | 报刊 | 电子出版物 | 文化艺术品 | 诗意名城 | 一字千金
动  漫 | 休闲游戏 | 手机小说报 | 视 频 | 文交会 | 文化焦点 | 名家名作 | 我新我秀 | BBS | EMBA | 29中 | 总平台
  购买本书的顾客还买过  
最新现代物业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范本大全
最新现代物业管理制度与岗位职...
新编机关办公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新编机关办公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新编领导人讲话稿写作技巧与范例
新编领导人讲话稿写作技巧与范例
新编党政机关公务文书写作格式与范本
新编党政机关公务文书写作格式...
新编工作计划写作范例大全
新编工作计划写作范例大全
新编工作报告写作范例大全
新编工作报告写作范例大全
  销售排行  
 “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研究
 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新型高校..
 中国乞丐调查——我们城区乞..
 执政能力的伦理维度
 行政忠诚理论与实践
 政治经 济学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全..
江苏发行网 >> 图书 >> 社会科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大问题研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大问题研究
商品编号:JSFXW20091125223132 版号:9787010073071
开    本: 装帧:平装
版    次:2008-12-1 第一版
发行单位:江苏发行网
出版单位:人民出版社
著 作 者:宋才发
商品数量:2本 被浏览181次  热卖中
商品折扣:8.5 折  赠送积分:0分  共节省6.70元
商品价格: ¥45.00元
¥38.30元
市场价 会员价

 先读为快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为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书在总结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20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研究体系”三个方面,选择若干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尤其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作用与特色、自治机关立法自治权、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的立法机制、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实施的法律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作者简介


宋才发,汉族,1953年出生于湖北省武穴市,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带头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项,主要有:2002年国家民委重点项目《民族法学学科体系可行性研究》;2004年国务院西部开发办重点项目《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自主权的衔接研究》;2004年教育部重大项目《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研究》: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自治区自治条例研究》;2005年司法部项目《西部民族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版了《WTO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改革》、《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中国民族法学体系通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等多部法学学术著作。科研成果获得过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等6项国家和省部级人民政府奖。1999年被评定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被评定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


目录


上编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的民族问题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作用和特色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立法自治权
 自治区的立法自治权及其自治条例
 自治区自治条例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的必然性
 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的立法机制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及自治权的法律依据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的特性及内涵
 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实施的法律保障机制
中编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管理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税收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对外贸易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资源开发与保护自治权
 民族自治机关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管理自治权
下编 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研究体系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学科的构建
 中国民族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
附录:构建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研究体系的学术评价
 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评审推荐专家意见
 高等教育呼唤精品教材——兼评宋才发教授主编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
 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的理论创新——读《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评介
 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与法学理论的交融——《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评介
 前沿·系统·精深——读《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
 系统论述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开山之作——《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评介
 博观约取,厚积薄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评介


书摘插图


  上编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的民族问题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
在人类的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各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联邦制,即以某一个或者几个民族为主体建立成员国或分子国,然后再把这些成员国或分子国联合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另一种是民族区域自治,即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以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划定行政区,使居住在该行政区域内的一个或者几个民族享受自治权。联邦制多用于在宏观上解决民族问题,通常是国家结构形式通盘考虑的结果;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除了适用于宏观上解决民族问题之外,更适合于在中观和微观上解决民族问题,并通常不具有国家结构形式的意义。一个国家如果在宏观上已经采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其总的民族问题,则联邦制自然被排除在外。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在宏观上已经采用联邦制解决其总的民族问题,则并不排斥在中观和微观上采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前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和南斯拉夫实行的就是联邦制国家。尽管它们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曾经创立了一种可供世人借鉴的模式,但是俄罗斯和南斯拉夫后来的实际发展状况,足以说明这两国原来的模式有值得检讨的地方。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有5000年文字可考的历史长河中,曾以繁荣的经济、灿烂的文化、辉煌的科学技术成就蜚声于世界。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分散存在的许许多多民族,经过接触、混杂、联结、融合以及分裂和消亡,逐渐形成了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又各具个性的统一体,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不可能通过“联邦制”或者“邦联制”形式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

星级指数: ☆☆ ☆☆☆ ☆☆☆☆ ☆☆☆☆☆
标    题:
内    容:
 
配送范围 如何交款 我的订单 售后服务 需要帮助
运费收取标准
■ 配送时间和配送范围
付款方式
■ 汇款单招领
如何查询订单情况
■ 怎样下订单
■ 退换货原则
■ 退换货处理
忘记了密码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汇款方式 | 帮助中心 | 合同下载
在线客服: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二 江苏发行网温馨客服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苏B2-20100342 备案号:苏ICP备10223332号-2
网站服务电话:025-51861377 发行协会电话:025-83361842 服务邮箱:admin@jsfxw.com
版权所有 上书房 法律顾问团:鲍平 律师、邱宝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