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的意见,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最新成果,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是由民法学专家江平先生主持编写的。由于该法律部门的内容难以穷尽,而我国至今尚无统一的民法典,因此,《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的主要内容实为民法方面的总论,即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分以下几个部分对民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阐释:民法概论、民事主体、民事法律事实、代理、人身权、物权、债权、(其中包括总论、合同之债、非合同之债)、继承权等内容。这些内容几乎涵盖了民法所涉及的所有部门。
本书作者
江平,1930年生,浙江宁波人。毕业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为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主持《信托法》、《海商法》的起草工作,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公司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证券法》等多项法律的主要起草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家起草组组长,《民法典》起草负责人。多次到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日本青山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讲学。主持编写的著作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罗马法基础》、《民法教程》、《公司法教程》、《法人制度论》等 。
目录
第一编 民法概论
第一章 民法的概念与性质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编 民事主体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五章 法人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三编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七章 民事法律事实概述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九章 时效和期间期日
第四编 代理
第十章 代理概述
第十一章 代理法律关系
第十二章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第五编 人身权
第十三章 人身权概述
第十四章 人格权
第十五章 身份权
第六编 物权
第十六章 物权总论
第十七章 所有权
第十八章 用益物权
第十九章 担保物权
第二十章 占有
第七编 债法总论
第二十一章 债的一般原理
第二十二章 债的移转
第二十三章 债的担保与保全
第二十四章 债的消灭
第八编 合同之债
第二十五章 合同与合同法的一般概述
第二十六章 合同的订立、成立与生效
第二十七章 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第二十八章 合同解释
第二十九章 合同履行
第三十章 违约及其救济
第三十一章 几种主要的有名合同
第九编 非合同之债
第三十二章 无因管理之债
第三十三章 不当得利之债
第三十四章 侵权行为之债
第十编 继承权
第三十五章 继承制度概述
第三十六章 法定继承
第三十七章 遗嘱继承与遗赠
第三十八章 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