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黄擎的《视野融合与批评话语》,所选内容分为三部分:上编侧重于文艺理论基础问题的探究,中编侧重于文学批评现状和历史的思考,下编侧重于一些当代文学现象的评论,虽不是体系严明、逻辑严密的专著构架,但其观念倾向和价值取向却是从理论到应用一脉相承。所选文章从大三的习作到博士后期间的论著,时间跨度较大,反映了作者在文学研究的天地中从蹒跚学步到健步行走的成长过程。
作者在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阶段,主要研究对象都是“文革文学”,关于“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当然就有许多话要说。因为作者已经出版了《废墟上的狂欢一“文革文学”的叙述研究》,全面地和体系性地“说”,也便是那部专著的任务,所以在这部著作的下编,只是论述了“文革文学”中的集体写作现象、戏曲改革的政治社会成因及“样板戏”的叙述特征。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文化大革命”,集体写作一直被作为国家权力话语的常规表达和重要组成,其浓重的政治权力色彩自不待说,且以“三结合”为标志升格为文艺生产的主导模式,以“三突出”为标准成为文艺形式的法定模式。这种写作方式变更的实质是动用国家政权力量自上而下地限制并规定写作的权力,即关涉谁来写作、为谁写作、写作什么和如何写作的问题。出于政治合法性的吁求,戏剧的重要性空前膨胀,取代了小说自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的文学艺术中心位置,对其他文艺样式产生了强大的辐射力,造成了泛戏剧化的文艺局面。它的极端形式便是“样板戏”:“在显豁强大的时代政治规范下,革命历史记忆经过了政治性滤汰,在人物语言、意象构筑、生活图景等方面刻录着鲜明的时代铭纹;倚
重彰显官方意志的宏大叙述,某种程度上也与民间文化立场合拍,共同构筑了提升日常生活政治意义的叙述风貌;在全民狂欢的政治语境中,撕裂旧有文艺霓裳,着力铸造合乎主流政治意图的英雄形象和具有示范价值的理想人格。”这样的评析达到了鞭辟入里的效果。
作者对于象征、反讽等艺术范畴也曾写过一组文章,发表后即引起了学界注意,人大复印资料也予以全文转载,作为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研习成果,应属难能可贵的了。长江后浪推前浪,祝愿黄擎在学术之路上,行走得更加踏实、更加快捷。
目录
导言 新时代语境下的文艺镜像与文学研究的发展路向
上编 文学本体篇
第一章 文艺意识形态本性论研究
第一节 文艺意识形态本性论论争
第二节 审美意识形态论的确立
第三节 文艺意识形态本性论的理论价值
第二章 文学形式本体论探析
第一节 文学形式本体论的缘起
第二节 从作品本体论到形式本体论
第三节 文学形式本体论的理论贡献与局限
第三章 形式艺术表现功能解析
第一节 形式功能观的误区
第二节 预成功能
第三节 建构功能
第四节 完善功能
第四章 语言功能质疑论检视
第一节 中西文论关于语言本体的反思
第二节 现代人文主义语言理论价值评析
第三节 语言的局限性与社会交往性
中编 文学批评篇
第五章 悬置与缺席:世纪之交文学批评的现状扫描与理性反
第一节 问题意识的匮乏与批判精神的失落
第二节 中西文学批评对话与交流的失衡
第三节 文学类学术期刊:批评重镇的坚守与生存境况的尴尬
第六章 碰撞与融合:文化生态批评视野与文学批评视野的“互
第一节 文化生态批评视野中的文学批评
第二节 文学批评视野中的文化生态
第七章 预设与憧憬:对文学批评生态功能的透视
第一节 预警功能
第二节 净化功能
第三节 导引功能
第八章 在激进中迷失:对两个典型批评事件的解读
第一节 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
第二节 对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批判
第九章 “文革”文学批评的话语风貌
第十章 20世纪中国文学启蒙精神的话语流变
下编 文学现象篇
第十一章 1949-1976年文学的集体写作
第十二章 政治合法性吁求与“十七年”戏曲改革
第十三章 “样板戏”的革命历史叙述
第十四章 人文视野融合与当代审美文化
第十五章 新时期小说的象征模式
第十六章 当代小说的反讽艺术
附
参考文献
后记
先读为快
上编 文学本体篇
第一章 文艺意识形态本性论研究
第二节 审美意识形态论的确立
由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没有直接论述文艺的本质,也未明示一个关于意识形态的完整定义,只是在讨论政治、经济、哲学等问题时提及文艺是一种意识形态。因而,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本意,澄清意识形态及相关概念,对我们正确认识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深入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基础和前提。否则,概念的混乱与模糊必将减损论争的理论价值。
毛星的《意识形态》一文较早对意识形态、意识形式、意识形态的形式等几个相关概念进行了考察。陆梅林先后发表两篇文章指出,人们对意识形态的内涵作了过于狭窄或宽泛的理解是造成文艺理论界混乱的一个主要原因,并提出意识形态是各构成要素的有机整体的观念。在《何谓意识形态》中,陆梅林考察了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从痔拉西到马克思及其后的演化,对它进行了明确的界说:“意识形态•亦称观念形态,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之一,是社会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认识、情感、意志诸意识要素,在社会形态的结构中属于观念性的上层建筑,含经济思想、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它们各以特殊方式,从不同侧面,用表象、概念、观念反映现实的或历史的社会生活,也可以描述未来。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意识形态的有机整体,是人们自觉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比较稳定的、系统的思想形式。”陆梅林又在《观念形态的艺术》中进一步阐明,与意识形态的观念相应,艺术有观念形态的和物质形态的区分:前者指文学(诗歌)、绘画、音乐、雕塑和舞蹈等。有明显的观念渗入其中;后者一般指实用艺术,不具有强烈的观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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