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相对于传统的刑法学教科书,本书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重点阐述当代中国的刑法理论,很少涉及古代和外国的理论。
2.以刑法学界的通说为准阐述理论,尽量回避有争议的观点。但对通说中确实存在错误的见解,用注释的方式点明正确观点及其出处。
3.对理论的阐述尽量做到既简明扼要,又清楚明确。
4.对重要的司法解释加以引用,并注明解释的名称。
5.对司法考试中的重点详加阐述,并非重点一带而过。
6.对司考出题可能性高的问题,在书中作了特别提示。换言之,凡作“特别提示”的内容,应当重点掌握。
7.分论中,阐述各种具体犯罪时,对比较重要的内容以“注意的问题”加以标明。换言之,凡标明“注意的问题”者,也应当重点掌握。
8.书中穿插安排了不少与司法考题类型一致的练习题,有些练习题就是历届的司法考试题
9.吸收了最新的刑事立法。
本教材强调对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分析,强调联系司法实务中的新老问题进行论述。力求与最新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努力用简洁的文字、实用明晰的案例对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说明,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读懂教材,并结合历年司法考试试题加以分析。密切关注和把握改革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努力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使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实务和教学。
本书作者
侯国云,河南镇平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最高检察院研究室顾问,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理事。在现行《刑法》公布前,被全国人大法工委聘为刑法修改工作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了《刑法》修订工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著有《过失犯罪论》、《新刑法疑难问题解析与适用》、《刑法因果新论》、《刑法总论探索》、《企业家的刑事风险与防范》、《刑法理论究探》,主编《刑法的修改与完善》、《刑法学》、《中国刑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解》、《刑罚执行问题研究》等书。
目录
总论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概说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说
第二节 犯罪客体
第三节 犯罪客观要件
第四节 犯罪主体
第五节 犯罪主观要件
第四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一节 排除犯罪的事由概述
第二节 正当防卫
第三节 紧急避险
第四节 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五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第一节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预备
第三节 犯罪未遂
第四节 犯罪中止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四节 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五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第七章 单位犯罪
第一节 单位犯罪概述
第二节 单位犯罪的定罪
第三节 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八章 罪数
第一节 罪数的区分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第九章 刑罚概说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
第十章 刑罚的体系
第一节 刑罚体系概述
第二节 主刑
第三节 附加刑
第十一章 刑罚的裁量
第一节 量刑概述
第二节 量刑情节
第三节 量刑制度
第十二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刑罚执行概述
第二节 减刑制度
第三节 假释制度
第十三章 刑罚的消灭
第一节 刑罚的消灭概述
第二节 时效
分论
第十四章 罪刑各论概说
第一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
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第三节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第二节 叛变、叛逃犯罪
第三节 间谍、资敌犯罪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节 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节 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节 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五节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第二节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第三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第四节 侵犯人格、名誉的犯罪
第五节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第六节 妨害婚姻家庭的犯罪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第二节 盗取、骗取型财产犯罪
第三节 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
第四节 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
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第二节 战时实施的犯罪
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挪用犯罪
第二节 贿赂犯罪
第二十三章 渎职罪
第一节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第二节 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第三节 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第二十四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危害作战利益的犯罪
第二节 违反部队管理制度的犯罪
第三节 危害军事秘密的犯罪
第四节 危害部队物资保障的犯罪
第五节 侵犯部属、伤病军人、居民、俘虏利益的犯罪
综合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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