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的运行以及劳动关系矛盾处理三部分。在劳动关系主体的部分,本书探讨了工会、雇主组织、劳动者以及政府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概念、历史发展、存在问题以及如何转型等问题;在劳动关系运行机制的部分,本书探讨了有关集体谈判制度、三方协商制度、在劳动关系矛盾处理的部分,本书探讨了中国的劳动争议制度的完善。本书比较完整地论述了劳动关系的各方面。为中国劳动关系的研究和实务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本书作者
李环,英国卡地夫大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治大学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学术专长为劳动力市场政策,社会福利政策,教育管理等。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与专著。
目录
导论
第一编 劳动关系主体
第一章 劳动者研究
第二章 雇主与雇主组织研究
第三章 工会制度研究
第四章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第二编 劳动关系矛盾处理
第五章 劳动关系运行的法律规范
第六章 集体谈判制度比较分析
第七章 中国企业职工参与制度
第八章 三方协调机制
第三编 劳动关系矛盾处理
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四编 经济全球化与劳动关系
第十章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劳工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先读为快
导论 和谐社会与和谐劳动关系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将“促进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之一,之后“建设和谐社会”成为中国共产党今后一段时期执政理念的重要内容,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理念上的又一次飞跃。
“建设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具有深远意义。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上取得了世界上公认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和改善。但是在中国改革发展的战略上,长期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略社会的同步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畸轻重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当前中国社会贫富分化严重,在一部人富裕起来的同时,人口中的绝对贫困人口然是一个庞大的数字,相当多的人缺少基本的医疗、养老和教育等保障;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的机制;政府腐败现象屡禁不绝;相应地,整体社会道德失范,社会诚信度大大下降、社会犯罪率持续上升,社会稳定和秩序受到挑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则可能引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不仅经济建设的成果毁于一旦,而且社会将陷入大的动荡和混乱之中。即使不出现大的动荡和混乱,社会的分化会进一步加剧,经济增长的成果只能为少数人所享有,而大多数人仍然挣扎于贫困和社会的不公中,陷入到所谓的“拉美模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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